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黄嘉祥

时隔5年,港交所(00388.HK)新一轮的重大上市制度改革正式落地。

3月24日,港交所宣布推出新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进一步扩大香港的上市框架。《主板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将于2023年3月31日起新增一个章节—第18C章,有意根据新章节上市的公司由该日起可提交正式申请。

从向市场咨询到正式落地,历时半年。2022年10月19日,港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征询公众意见。港交所在这次咨询过程中共收到90份来自广泛界别的非重复回应意见,因应市场意见对原先的建议规定稍作调整,同时确保能维持港交所的监管原意。

港交所这次修改主板上市规则,是为了吸引无盈利、无收入科技公司上市。新上市规则将适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及软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五大特专科技行业的公司。

港交所根据预期市值、研发、收益、第三方投资等事项,为特专科技企业量身设定上市标准。特专科技公司将分为已商业化公司及未商业化公司两大类,其中未商业化公司因为风险较高,规定也较为严格。

相比咨询文件,正式实施的上市规则在市值、研发占比等方面的门槛有所放宽。

港交所咨询建议,已商业化公司申请人于上市时须达到最低预期市值80亿港元;未商业化公司申请人于上市时须达到最低预期市值150亿港元。

在咨询过程中,大部分回应人士建议将最低市值门槛降低。他们认为,建议之门槛将筛除太多公司,剩下能符合资格循此机制上市的公司不多。制度原意本为吸引更多特专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门槛过高或有违原意。“过高门槛或会给申请人造成压力,推使他们夸大估值以满足上市要求,令这些公司的投资者面临更大的估值过高风险;估值高并不代表质素高。”

港交所认为,《上市规则》应能切合长远需要,符合各宏观经济周期的大部分需求。因此,经考虑回应人士的意见后,决定降低已商业化公司于上市时的最低预期市值至60亿港元,相信此水平更能照顾宏观经济周期的高低市况下的不同需要;决定降低未商业化公司上市时的最低预期市值要求至100亿港元。

在3月24日举办的港交所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新规传媒简布会上,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旋对时代周报等媒体表示,港交所意在为香港市场搭建一个长久的上市框架,市值门槛是投资者保护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同时还会其他机制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最低市值门槛为60亿港币,其实比主板最低市值的上市门槛已高了50%,这并不是一个非常低的市值门槛。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旋 来源:港交所

研发开支比例最低门槛也有所变化。港交所咨询建议,已商业化公司在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每年总研发投资金额占总营运开支不低于15%,未商业化公司则不低于50%。

经过调整后,收益达1.5亿港元但低于2.5亿港元的未商业化公司的研发开支比例最低门槛降低至30%,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中有至少两个年度的每年达有关比例,以及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合计达有关比例。

在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投资的指示性基准方面,港交所咨询建议,至少两名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在上市申请当日及上市申请前12个月期间各自持有申请人≥ 5%的已发行股本。

如今,新规调整为两至五名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在上市申请当日及上市申请前12个月期间,合共持有申请人≥10%的已发行股本;或在上市申请日期的至少12个月前已投资于申请人的金额合计≥15亿港元(不包括于上市申请日期或之前作出的任何后续撤资)。

而且前提是须有至少两名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符合以下其中一项:在上市申请当日及上市申请前12个月期间,各自持有申请人≥3%的已发行股本;或在上市申请日期的至少12个月前已投资于申请人的金额各自≥4.5亿港元(不包括于上市申请日期或之前作出的任何后续撤资)。

在优化定价方面,至少50%的发售股份须分配予“独立定价投资者”,即符合相同独立性规定的机构专业投资者,及管理资产规模、基金规模或投资组合规模至少达10亿港元的其他类型投资者。

“通过这些调整,对于实现港交所的监管需求是非常灵活的。”伍洁旋说,18C章是一个非常平衡和稳健的上市规则,以保证满足来自全球高质量公司来香港上市的需求,同时也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伍洁旋透露,港交所在进行市场咨询时,很多特专科技公司对上市新规充满期待,有兴趣按照新规申请上市。按照2018年上市制度改革经验来看,预计几个月后就会迎来第一家特专科技公司上市。

“这是香港股票市场发展的另一新里程。新经济行业正在迅速改变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我们引入的新上市机制将有助创新领域的新一代公司接通资本市场。”港交所行政总裁欧冠升表示,港交所一直致力支持发行人和投资者的需要,在2018年推出的上市制度改革令香港发展成亚洲领先的生物科技集资市场,这次港交所在此基础上增设特专科技章节,将支持更多公司的集资需要并实践创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