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月9日讯(编辑杨一骏)2月8日,申万宏源子公司涉及“19华晨05”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的纠纷案有了最新进展,原告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映雪投资”)的起诉被驳回。不过,申万宏源涉及的“华晨债”案并未就此了结。

管辖异议,起诉驳回

根据公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近日收到沈阳中院《民事裁定书》,沈阳中院认为承销保荐公司及其他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成立,驳回原告起诉。

在法律上,管辖异议是指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不过,此案异议成立后并未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是直接驳回原告起诉,意味着上海映雪投资如坚持起诉,只得另寻法律依据和起诉条件后再作诉讼。

“华晨债”案影响甚广

早在2020年11月,证监会就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此前诉讼中提到的“19华晨05”债券,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发行日期是2019年4月,票面利率6.5%,发行人为华晨集团,发行规模8亿,该债券的到期日期是2022年4月18日。

由于“19华晨05”债券未能及时兑付,上海映雪投资于2022年9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等投资损失。

上海映雪认为,承销保荐公司等五家中介机构,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制作、出具的债券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导致债券投资时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并遭受巨大损失。

作为华晨集团发行相关债券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和海通证券2022年8月受到过辽宁证监局的警示函。作为中介机构卷入华晨案的券商还包括国开证券和中天证券。

申万宏源承销多次违规,余波未了

除了“19华晨05”,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还担任了“19华晨06”的主承销商,该债券同样违约。2022年10月,投资并持有“19华晨06”的东吴基金亦起诉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等负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要求承销保荐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申万宏源因“华晨债”案两度被起诉要求的赔偿金合计达3.22亿元。

近年来,申万宏源在股债承销项目上多次违规。2022年12月16日,证监会下发对申万宏源两名保代杨晓、张仕源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措施的决定,因其保荐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后,上市当年即亏损。

2022年4月,申万宏源在广东中图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保荐过程中,因前五大客户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完整披露高级管理人员与主要客户的关系,保荐代表人盛培锋、邓少华被上交所出具警示函。同年3月,申万宏源在保荐的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过会三天后收到了北交所的警示,两位保代刘成、王鹏因存在着未勤勉尽责之处被警示。

上海映雪曾连踩十雷

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上海映雪投资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2014年4月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当前管理产品规模100亿元以上,但已有多支基金产品遭清算。

映雪投资曾被视为债券投资私募的“标杆”。其在2016年被东方财富网评为最受欢迎私募基金公司、2019年位列《中国基金报》评选的中国私募基金综合实力50强。

2020年12月,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映雪投资旗下一只产品连踩十来个雷,分别包括19新华联控MTN001、15西王01、16西王01、16西王02、18西王CP001、19西王SCP001、19西王SCP002、19西王SCP003、17泰禾MTN001、18泰禾01等。

最新监管信息显示,2022年9月7日,上海证监会向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出具警示函,原因在于映雪投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事实:一是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二是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基金净值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