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2月6日晚间,杭州高新300478.SZ)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科普】

杭州高新的主营业务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特种聚乙烯及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特种聚氯乙烯电缆料、通用聚氯乙烯电缆料、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橡胶电缆料及橡塑改性弹性体。

【解读】

今年8月以来,杭州高新共受到3份行政处罚书。据此前公告,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杭州高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高长虹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缪勇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楼永富、蒋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此外,高长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根据《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高长虹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

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时任杭州高新实控人、董事长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以此占用公司资金。2018年累计发生额为6.36亿元,2019年累计发生额为11.43亿元。

2019年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并以杭州高新名义与黄素凤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杭州高新认可黄素凤将上述借款通过上海中色账户划出,并授权黄素凤将上述款项划付至时为杭州高新控股股东且由高长虹控制的高兴集团。当日,上海中色分三笔各1000万元划款至高兴集团账户。

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方面:《行政处罚决定书》列出了6条违法违规事实。例如,2018年6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长虹及其妻子楼永娣、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宋成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700万元。2018年6月29日,宋成栋将3700万元转入高长虹个人账户。

2021年11月8日,杭州高新曾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高兴集团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2022年4月22日,杭州高新公告显示,高兴集团持有的25.64%杭州高新股份被拍卖,7月20日,公告显示高兴集团不再持有杭州高新股份,大股东变为浙江东杭控股集团,至此,高长虹正式退出杭州高新

业绩层面,2018年开始,公司便一蹶不振。

2018年至2021年,杭州高新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53亿元、6.97亿元、4.11亿元、3.87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0.21亿元、1.86亿元、1.86亿元、0.48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同比下降2.55%,归母净利润-823万元,同比下降146.72%,扣非净利润-1595万元,同比增长64.94%。

2021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当前,资本市场监管力度与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监管部门频频出手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以“零容忍”姿态持续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iF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15日,年内已有74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来源:泡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