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四类药品”不再登记上传顾客信息:

近日,北京、广州、河北三地对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规定进行调整。北京市已发布关于取消“四类药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为方便百姓购药、满足百姓日常用药需求,决定自即日起,取消“四类药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工作。河北省与广州市也相继发布相关通知或消息,药店销售包括“四类药品”在内的相关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上传。(21世纪经济报道)

注:四类药通常是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的四类药,指退热药、止咳药、抗生素、抗病毒药物等,是用于止咳、退热、抗感染的药物。

1、退热药:布洛芬缓释胶囊、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等药物;

2、止咳药:枸橼酸喷托维林片、氢溴酸右美沙芬片等药物;

3、抗生素:如阿莫西林胶囊、盐酸左氧氟沙星片等;

4、抗病毒药:如阿昔洛韦片、利巴韦林颗粒等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