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低迷,但是有一个板块,频繁爆发牛股~

叫做DRG和DIP概念板块!

它们到底是谁?干什么的?唐老师有必要给大家补补课~

2021年4、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接连发布《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两通知,医保付费侧改革之战正式打响。

一年多来,改革试点地区各种配套文件和相关培训铺天盖地而来,身处医疗行业每个岗位, 你是否知道本区域内试行的是DRG付费还是DIP付费?是否对DRG和DIP傻傻分不清楚?

改革的过程,是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但绝不是《我的好兄弟》当中的“是河也一起过”。2021年初,河南省《统筹推进以大数据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项工作方案》中,把DIP付费和DRG付费分别以“2+10”和“1+5”模式全面推进。

DIP付费的“2+10”模式,是焦作、商丘+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新乡、濮阳、许昌、三门峡、南阳、信阳。

DRG付费的“1+5”模式,是安阳+开封、漯河、周口、驻马店、济源。

其中2和1是国家试点城市,10和5是省试点。

河南省把全部18个地市纳入付费改革试点,提前完成了国家医疗保障局三年行动计划中要求的“统筹地区和病种分组”全覆盖的任务,是有一定底气的。

两种付费方式的基础支撑都是数据质量,数据来源是医疗机构的《病案首页》。在河南省,电子病历升级战、省内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已经通过各种手段,把二、三级公立医院《病案首页》质量提升到了足以支撑试点改革的要求。

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起初是一种管理工具,在国外用于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和医保支付,2014年北京市医保局首先引入。之前有很多版本,CHS-DRG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国家试点的标准版本。

DIP(Big Data 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基于大数据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是“中国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如果说DRG还可以作为管理工具来改善医疗质量,那么DIP是纯粹的为医保支付而生的。

两种分组侧重不同

DRG约1000个分组,是把相近疾病或相近操作编为一个组,主要考虑是否伴发并发症或者合并症。

DIP则超过10000个细分组,是依据主要诊断操作,排列组合地进行分组。 两种分组方式 各有 侧重 。

比如:ACS中的急性心肌梗死和不稳定型心绞痛,根据做或不做介入治疗,会分成不同的4个DIP组;

DRG分组模式下,不论主要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或是不稳定型心绞痛,可能只会根据是否行介入治疗,而分为2个DRG组。但每个DRG组会考虑患者年龄,是否合并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病等因素,再次分为有无并发症组。

总的来说,DIP分组更贴近临床实际(主要诊断、主要操作),而DRG分组更关注临床细节(并发症、合并症)。

两者支付逻辑不同

DRG依据当年预测总医疗费用,测算当年DRG费率,属于总额预付下的“按病种付费”;

DIP则根据每组病种实际的平均费用,测算出病种分值,再乘以结算点数,得出应该支付医疗机构的费用。

文字描述很晦涩,直接上大致的公式:

DRG各组付费标准=本地区DRG费率(当年预测本地区住院总费用/预测本地区DRG总权重)*DRG组权重

DIP各组付费标准=结算点数(年度医保结算总费用/DIP总分值)*病种分值(DIP组平均费用/所有出院病例平均费用)

细心的童鞋会发现,两种付费标准公式里,DGR费率≈结算点数的计算方式,DRG组权重≈病种分值的计算方式。是的,DRG付费与DIP付费的基础逻辑是相似的,区别在于支付逻辑。

DRG付费依据“当年预测总医疗费用”,因此,也被业内称为总额预付下的“按病种付费”。

而DIP付费因排列组合后的病种组特别庞大,所以才叫做基于大数据的“按病种分值付费”。

两种付费模式的大致区别,浅浅地说了一下。实际开展起来,两种付费模式还有许多不同的细节流程,和相同的施行难度。

两种付费模式,都承载着引导医疗服务由规模扩张型粗狂式发展,向质量效益型精细化发展的转变的重要使命。也是在国家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大背景下,顺应时代潮流,践行“不忘初心”,回归医疗本质的重要改革。

DRG+DIP概念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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