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买房”成为各地楼市政策工具箱中的重要内容,多城发文鼓励进行商品房团购。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今年6月以来截至9月30日,至少包括山西太原、广东中山、辽宁沈阳等20多地发布了“购房团购”相关政策或活动。其中,广西梧州提出,参加团购优惠活动的商品房优惠幅度可以不超过备案价格的30%,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湖北黄冈则提出,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组织购房团购活动,对20人以上的团购,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个人总房款3%的优惠。

看到这些消息,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鼓励商品房团购,本身并不是什么不可以做,或者不可行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市场恢复提供一定的帮助。前提是,政府应当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要过度干预市场。而从广西梧州和湖北黄冈两地出台的政策来看,很显然,有种政府的手伸得太长的感觉。广西梧州是典型的行政干预市场,从表面看,很“开明”,允许开发企业可以有30%的房价下调机动权,实际上,是否下调房价,怎样下调,是市场行为,政府为什么要去干预呢?把房价的调整权交给企业不行吗?非要制定一个30%的下限不可吗?而湖北黄冈,则把开发企业的房价优惠权抢在政府手中发布了,政府凭什么给开发企业下达这样的指标呢?如果买卖双方能够在2%的价款优惠上达成意向,难道就是违法吗?难道开发企业不能通过与团购者的广泛沟通确定最终价格吗?还有的地方提出开发企业不能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要求,为什么不能低于成本价销售?如果低于成本价销售更有利于开发企业渡过生存危机,有什么不好呢?

所谓团购,简单地讲,就是团体购物,亦即认识或不认识的消费者联合起来,加大与商家的谈判能力,以求得最优价格的一种购物方式。而根据薄利多销的原理,商家可以给出低于零售价格的团购折扣和单独购买得不到的优质服务。也就是说,团购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一种沟通、交易行为,而不是第三方的沟通、交易行为。第三方或许可以帮助联系、可以牵线搭桥,但不能干预双方的交易行为。

而从已经出台了鼓励团购政策地方的情况来看,有的地方还是能够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提出的鼓励政策,也是符合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的,只是鼓励,没有干预。但是,有的地方就管不住政府的手,非要把手伸到应由市场决定的权力范围,继而对市场形成干预,对企业的自主权形成干扰。

面对市场持续低迷,房地产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越来越大,开发企业的资金链越绷越紧,政府出台一些促进房地产市场恢复的政策是可以的。但是,决不能把手伸得太长。市场能否恢复、如何恢复,已经不是政府能够做得了主的,也不是政府的一两项举措就能解决问题的。商品房是一种交易行为,买卖行为,必须买卖双方形成一致意见,才能形成交易。

在广大居民已经对市场越来越了解,对市场变化有了更深理解的情况下,政府再指望通过一两项政策就改变购房者的想法,可能性不大。譬如浙江桐庐,鼓励团购的政策出台已经一个多月,尚未形成一起团购案例。可见,不是政府有政策,购房者就会利用的,还要看有没有利用的价值。这也进一步提示地方政府,一定要看到问题的关键,要对症下药。眼下最需要做的,就是政府要制定好市场规则,允许开发商依据市场需求关系变化,做出是否降价的决定,而不是开发商没有行动,政府先把行政管制措施确定下来的。这样的行为,只会让购房者更加反感,更加不愿购房。

所以,政府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要深入了解市场、了解广大居民的想法、了解开发商的现状,不要再拍脑袋制定政策,也不要任性干预市场。市场的事,还是交给市场去处理,开发企业会不会降价,能不能降价,如何降价,都由企业自己决定。扛不住了,他们自然会降价。即便没有团购,购房者也会在开发商的降价声中选择购房。否则,团购的政策再多,购房者还是用等待观望来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