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显示,2021年度,维科精密主要产品喷油器部件、高压传感器组件、自动变速箱电磁阀线圈和尾气处理单元部件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6.23%、39.40%、11.84%和27.63%,即使从全球市场的角度来看,公司上述四种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分别达到19.58%、25.55%、4.18%和8.97%。

但我们发现,报告期(2019年至2021年)末,维科精密拥有的35项专利存在不少疑点,招股书关于前五大客户的外销合并口径的披露自相矛盾。


专利之中或有“猫腻”

招股书在“专利权”中显示,截至2021年末,维科精密共拥有35项专利,其中5项为发明专利。

在上述5项发明专利中,2项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的发明专利都申请于2014年7月31日;其他3项发明专利取得方式都为“受让取得”,申请日期分别为2018年11月2日、2019年12月10日和2019年8月27日。换句话说,维科精密2015年以来从未通过自主研发申请发明专利,报告期(含申报稿报告期2018年)内申请的发明专利都是从第三方受让获得。

专利检索官方信息显示,上述维科精密通过受让取得的3项发明专利分别为“一种缓冲定位的模具装配导向结构”(CN201811298614.7)、“一种反向进出料的冲压模具”(CN201911254579.3)和“一种便于更换弹簧的电磁阀”(CN201910794764.5),公司受让专利日期分别为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19日和2021年1月19日。

招股书在“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注册资本、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中显示,在完成上述2021年1月的三项发明专利转让之后,2021年2月,维科精密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维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入股,2021年5月,公司完成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而且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在“对公司核心技术及产品收入的影响”中显示,上述三项受让专利应用产品对应的2021年度收入仅为25.31万元,占当期营收之比仅0.04%。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称,“公司受让专利所涉及的收入贡献较小,受让专利相关的技术在产品生产中起到辅助作用,不属于发行人核心技术”。

既然受让这三项发明专利对2021年公司营收的贡献微乎其微,维科精密又为何非要赶在整体改制(启动IPO申报)即将启动之前受让这三项专利呢?

值得一提的是,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在“受让专利的具体情况”中显示,维科精密受让上述三项发明专利的转让定价分别为4.48万元、4.78万元和4.08万元,三者合计得到发明专利受让总成本为13.34万元。

但招股书在“无形资产”中显示,截至2021年末,维科精密专利子项目的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13.21万元,比上述3项发明专利受让总成本(13.34万元),还要低0.13万元。

除此之外,我们发现,截至2021年末,维科精密拥有的其他30项专利都是实用新型专利,其中申请于2018年及以后的实用新型专利多达25项,占公司拥有实用新型专利总量之比为83.33%。

而招股书在“关联方资金拆借”中又显示,2018年上半年,维科精密拟启动上市计划。那么这报告期内新增的25项实用新型专利,是否与公司受让的3项发明专利具有相似的内涵呢?

前五大客户的合并范围自相矛盾

招股书在“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中显示,2019年至2021年,纽交所上市公司泰科电子(证券代码:TEL.N)分别为维科精密第四、第四和第三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4073.69万元、3807.41万元和5883.80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与维科精密存在交易的泰科电子下属境外子公司包括位于美国的TE Connectivity Corporation和位于瑞士的TE Connectivity Solutions GmbH。

但招股书在“第三方回款”中显示,报告期内,泰科电子与维科精密存在交易的下属企业包括:TE Connectivity Corporation、Te Connectivity Hk.Ltd、Tyco Electronics Singapore Pte Ltd、Tyco Electronics Componentes Estrada、Te Connectivity Germany Gmbh、Tyco Electronics Japan G.K.和TE Connectivity Italia Srl S.U.,不包括位于瑞士的TE Connectivity Solutions GmbH。

招股书显示,形成第三方回款的原因系泰科电子为业内知名大型集团,基于整体资金安排,由集团内指定的关联公司代为对外支付货款。报告期内,泰科电子指定的回款企业为Te Connectivity Holding International Ii Sarl,Lux (Lu),Schaffhau、Te Amp Korea Co.,Ltd.、Tyco Electronics(M) Sdn Bhd这三家公司,位于瑞士的TE Connectivity Solutions GmbH也并非集团指定的支付货款企业。

按“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中所述,TE Connectivity Solutions GmbH包括在泰科电子合并范围内,而“第三方回款”又显示,该子公司并非泰科电子集团指定的支付货款企业,那么理应属于第三方回款中披露与公司存在交易的下属企业,但第三方回款存在交易的企业中,又不包括该瑞士子公司,泰科电子的境外子公司TE Connectivity Solutions GmbH为何不翼而飞?维科精密的外销收入统计是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