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权衡财经研究员 王心怡

编:许辉

IPO现场检查威力可谓不小,进入8月后,已有6家被抽中现场检查的IPO企业选择撤回,占总数三分之一。2022年4月22日,证监会2022年第二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中两家企业黄山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鹰之航),后者因为两次申报两次被抽中而显得特殊。鹰之航第一次也是因为被抽中现场检查而撤回。鹰之航于2020年9月24日向深交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于2020年9月30日获受理;2020年10月31日收到审核问询函,2021年2月19日收到《现场督导通知书》,四天后公司即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申请材料,次日终止。

海航控股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公告,海航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海航技术、祥鹏航空的破产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并于2021年2月10日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其后首都航空、天津航空等海航相关单位亦计划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海航相关单位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428亿元,公司应收账款是否能如期足额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可能导致利润亏损和不满足创业板申报发行条件等情形。因此,公司决定适当延后上市计划,暂时撤回创业板IPO申请。

鹰之航此次拟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证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109.2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使用募集资金7亿元用于航空机载机械设备维修能力扩展项目、航空机载电子设备维修能力扩展项目、航空机载电机制造能力扩展项目、昆明易安飞科技服务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鹰之航子公司曾停业整顿,多人被列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清单;营收滞缓,2019年净利润下滑,近几年未申请新发明专利;客户集中,海航重组应收账款或难回收,外协商质量不佳;前后两次申报差异,资产负债率远低于同行,补流1.5亿元。

子公司曾停业整顿,多人被列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清单

2010年12月9日,深圳鹰之航、薛进、王志鸿共同认缴出资5,000万元设立鹰之航有限,其中深圳鹰之航认缴出资2,500万元、薛进认缴出资2,000万元、王志鸿认缴出资500万元。公司于2016年3月股改完成。2016年8月9日,公司挂牌新三板,证券简称为“鹰之航”,证券代码为“838493”,自2017年12月28日起终止挂牌。

截至此番申报受理之日,鹰之航共有20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16名,员工持股平台4个。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薛进直接持有公司43.98%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薛进将直接持有公司32.98%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树清直接持有公司1,855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2.10%;童育庭直接持有公司994.23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49%;孟祺直接持有公司871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68%;公司的四个员工持股平台分别为浩航中鹰持有公司1,305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8.51%,昆明众航持股720万股,持股比例为4.70%,航电三零持股比例为1.43%,群利壹伍持股比例为0.46%。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深圳鹰之航、三零一五、西安卓道3家全资子公司,大连鹰之航1家控股子公司,昆明易安飞、珠海鹰之航、中联宇航3家孙公司,武汉航鑫、东江科技2家参股公司,和深圳鹰之航北京分公司、深圳鹰之航机电分公司2家分公司。

2018年6月,公司发行股份收购三零一五100%股权。公司采用股权置换的方式,通过增发股份1,532.78万股,置换三零一五原股东童育庭、航电三零、刘秋平、群利壹伍、李明文合计持有的三零一五100%股权(370万股)。2021年6月6日,公司以现金1,180万元收购武汉航鑫10%股权;2021年6月22日,公司以现金1,100万元对东江科技增资以取得东江10%股权。

权衡财经注意到,深圳鹰之航曾受到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中南局”)以及民航局飞行标准司的监管措施,并被中南局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深圳鹰之航对南航一架退租飞机座椅实施维修时,其在未按照规章要求实施飞机座椅维修工作的情况下,编造维修记录,并于2019年8月29日签发CAAC适航批准放行标签。

2019年12月23日,中南局作出“中南局信告字[2019]7号”失信行为告知书,因深圳鹰之航的上述行政处罚构成了《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8条规定的失信行为,中南局拟将深圳鹰之航该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入民航行业信用信息记录。2020年1月6日,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向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发布“局发明电[2020]25号”通报,因深圳鹰之航的上述违法行为,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决定对深圳鹰之航从即日起开展至少为期三个月的停产整顿,要求其完善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全员规章要求和诚信教育;停产整顿期间,各航空公司不得向深圳鹰之航送修航空器部件,直至中南局对其整顿情况验收并合格后,方可恢复其维修许可证载明的维修业务。

中南局、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对深圳鹰之航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进行行政处罚,除深圳鹰之航未按照规章要求签发CAAC适航批准放行标签外,原因还包括深圳鹰之航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在前期案件调查过程中作出了不实陈述。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于2019年12月30日公布《2019年第八期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清单(个人)》,刘继成(时任深圳鹰之航副总经理)、武昌华(时任项目检验人员)、王震(时任项目修理人员)、周珂清(时任项目生产助理)因在接受民航行政机关调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证言证词被列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清单;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于2020年1月7日公布《2020年第一期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清单(个人)》,孟继忠因系深圳鹰之航主要负责人被列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清单,侯明电作为本次事件中的维修放行人员被列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清单,同时被民航行政机关撤销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经整改,2020年4月28日,深圳鹰之航恢复其维修业务。

2019年3月13日,子公司深圳鹰之航曾因出口申报不实的违法行为,被皇岗海关罚款0.33万元;2019年12月24日,珠海鹰之航因进口申报与实际不实的违法行为,被港珠澳大桥海关罚款0.08万元。

此外,深圳鹰之航机电分公司存在因地址搬迁未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排污许可证的情形。2020年5月,深圳鹰之航机电分公司搬迁至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和安工业区高新建工业园的6栋厂房(第一、二层)进行生产经营。因出租方临时提前收回厂房且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深圳鹰之航机电分公司未能就生产地点的变更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因未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亦未能办理排污许可证。深圳鹰之航机电分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

营收滞缓,2019年净利润下滑,近几年未申请新发明专利

鹰之航主要从事航空机载设备的制造和维修业务。2018年-2021年1-9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86亿元、2.021亿元、2.048亿元和1.664亿元,各期净利润分别为7911.41万元、4234.02万元、6985.65万元和4875.1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423.18万元、718.20万元、1,235.77万元和288.06万元;公司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1,282万元、687.85万元、956.73万元和241.93万元。

2019年,公司净利润较2018年有所下降46.48%,公司称主要原因是,引入员工持股而形成股份支付1,343万元;子公司深圳鹰之航受当年第四季度停业整顿影响,营业收入下降1,650.01万元,使得营业毛利下降1,166.98万元,同时导致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下降594.16万元;停业整顿计提停工成本费用316.53万元。

2018年-2021年1-9月,公司机载设备维修业务收入分别为1.924亿元、1.614亿元、1.57亿元和1.25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7.98%、80.22%、77.15%和75.31%,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民用领域收入分别为1.977亿元、1.632亿元、1.593亿元和1.276亿元。2019年,公司民用领域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受深圳鹰之航停业整顿影响;公司军用领域收入分别为2,090.31万元、3,796.09万元、4,418.96万元和3,842.31万元。2020年,受疫情影响,国内和国际航班数量有所下降,民用航空行业受到一定的影响,公司相关机载设备维修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0.26%、59.40%、59.06%和56.05%,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公司选取了主营业务相近的安达维尔、海特高新、航新科技、北摩高科、爱乐达、新兴装备作为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平均值分别为55.06%、56.24%、54.52%和54.71%。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鹰之航及其子公司拥有专利94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90项。4项发明专利中有2项于2016年申请,2项于2017年申请,近几年并没有新的发明专利申请。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人数为53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14.10%。公司共有6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于贵龙、陈强、袁程、张大朴、林裕伦、李锋。

客户集中,海航重组应收账款或难回收,外协商质量不佳

在航空机载设备制造领域,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军工单位、军队及大型航空公司;在航空机载设备维修领域,公司主要为各大航空公司、军方及军方下属大修厂提供机载电子设备和机械设备的维修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578亿元、1.281亿元、1.439亿元和1.09亿元,占公司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合计分别为72.16%、63.38%、70.27%和65.51%。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客户集中度高。

下游客户包括航空制造、航空运输等行业的企业,若国内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政府可能采取限制开工等应对举措,将对其下游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航空公司、军工单位和军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39亿元、1.837亿元、2.128亿元和2.105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39%、90.88%、103.90%和126.46%,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维修业务客户付款审核周期较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组合中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19亿元、1.191亿元、1.494亿元和1.361亿元,占比分别为92.18%、64.84%、70.22%和65.43%。

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有所提升,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客户海航控股及其下属企业、海航集团下属企业付款审批周期较长且报告期内出现短期资金流动性问题,使得公司1-2年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海航控股及下属企业和海航集团下属企业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589.62万元、1.253亿元、1.428亿元和1.241亿元。

2021年2月10日,海航控股、海航集团及相关单位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1年10月31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等重整计划,并终止相关企业重整程序,海航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2021年12月8日,海航航空主业板块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正式移交至战略投资者方大集团。2021年12月31日,海南高院确认海航控股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的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021年3月,2021年8月,公司分别与海航控股、海航技术;天津航空、首都航空、天津货运航空签订协议,约定继续履行现行维修协议,同时对2021年2月10日前签订合同形成的应收账款,公司同意给予3%的优惠折扣。对于2021年2月10日后签订合同按照付款计划支付。此外,公司与祥鹏航空、金鹿航空、金鹏航空不单独签订协议,参照海航控股的补充协议执行。

公司与海航控股及其下属企业、海航集团下属企业对应收账款调整债务本金、变更还款期限的约定,相关3%优惠折扣计入投资收益-债务重组损失,金额为457.21万元。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5.94%、90.75%、80.67%和61.52%。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035.61万元、1,823.24万元、1,049.25万元和2,239.24万元,占比分别为45.20%、33.48%、28.91%和41.11%。在航空机载设备维修领域,公司的航材供应商包括OEM厂商、航材分销商等;在航空机载设备制造领域,公司向取得质量认证证书且具备行业经验的供应商采购,入库的原材料需具备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并通过入库检查。在军用领域,公司须遵循军方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采购,军用产品对于原材料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具有较高要求。子公司三零一五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根据国家军用标准有关外购器材质量监督要求,其供应商选择需报驻厂军代表审查,审核通过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公司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供应商包括襄阳文涛机械有限公司、襄阳三鹏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市远成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报告期各期公司向主要外协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96.30万元、153.57万元、169.39和85.66万元,占各期外协加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9.82%、82.94%、73.12%和77.77%。查阅公开资料可知,襄阳文涛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30万元,2021年参保人数仅4人。株洲市远成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仅50万元,2021年参保人数为0人;2021年3月30日,襄阳三鹏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因与员工崔某的劳动争议纠纷被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冻结、扣划29481元银行存款。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对象中存在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共计19家。2018年-2021年1-9月,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1396.56万元、2595.47万元、2228.80万元和2894.47万元;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927.43万元、1082.68万元、628.50万元和522.53万元。

前后两次申报差异,资产负债率远低于同行,补流1.5亿元

前次的5个募投项目分别为航空机载机械设备维修能力扩展项目、航空机载电子设备维修能力扩展项目、航空机载电机制造能力扩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6亿元;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次的基础上新增了昆明易安飞科技服务产业园项目,募投项目一共有6个,募集资金总额为7亿元。

此次申报,公司新增了“孟继忠”、“武昌华”2个关联自然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和“陕西旭力顺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昌县雨泽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7个关联法人。2020年1至7月,孟继忠、武昌华分别任公司董事、监事,后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监事职务。2020年8月1日,公司选举袁程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于贵龙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航空机载机械设备维修能力扩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3,030.19万元;航空机载电子设备维修能力扩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243.61万元;航空机载电机制造能力扩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723.50万元;昆明易安飞科技服务产业园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115.09万元;此外,公司拟使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合计流动资金为1.51亿元。2019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2500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4.88%、13.16%、7.93%和9.53%,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可比同行均值分别为23.91%、26.24%、29.86%和27.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9,386.71万元、1.071亿元、1.446亿元和1.488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14%、28.88%、34.02%和33.62%,货币资金规模整体呈稳步增长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