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期,海南、湖南、四川、广东、山东、云南、河北、北京、重庆等省、市相继披露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多地在报告中披露了地方债使用问题,包括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管理不规范问题;部分债券资金存在挤占挪用、违规出借、超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滞后问题;新增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违规改变债券资金用途和债券资金闲置半年以上未使用等问题,等等。

地方债管理、使用出问题,确实有点意想不到。要知道,对地方债的发行、管理、使用、考核、评价、检查等,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特别在地方债务负担已经很重、政府信用面临新的考验、扩大债务规模受到严格限制,必须通过地方债方式规范和控制地方债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对地方债的管理、使用仍然出现不规范现象,确实需要引起调度重视

殊不知,如果切断地方发行政府债券的通道,那么,地方政府能够调控的手段将进一步缩小,安排项目建设的资金也会进一步减少。对一些原本就经济实力不强的地方来说,将举步维艰、寸步难行,该做的事、该建的项目也会受到影响。中央在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充分理解地方需要的情况下,采用发行地方债的方式,给地方开辟新的的融资通道,增加新的融资空间,原本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应当认认真真、切切实实地把好事做好,可是,就像惯性思维一样,对这样的好事、这样的实事,也要做出不规范的行为、不合理的举动,将地方债当“唐僧肉”来瓜分,而不加以规范和约束,不将被挪用和错位使用的资金归位,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不打折扣,是绝不允许的。

所谓地方债,也称地方债券、地方公债,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而不是泛指的地方债务,这个问题必须弄清楚。地方债获得的资金,必须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统一安排调度。也就是说,地方债在管理、使用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是地方政府的责任,而不是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哪个人的问题。

这也意味着,审计反映的地方债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都是大问题,是政府行为不规范、政府在预算资金管理使用中随意性强、约束力不够的表现。但凡预算意识强、规范程度高、约束力度大的地方,是不可能随意挪用地方债资金的,也是不可能出现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合理现象的。即便因为工作出现失误,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导致地方债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合理,也会立即纠正、主动整改的,是能够确保地方债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的。

很显然,面对政府债务规模大、偿还能力弱、风险隐患多的问题,一些地方并没有真正引起足够重视,仍在烂泥萝卜擦一段、吃一段,仍想着拆东墙、补西墙,以至于把地方债也当作“唐僧肉”,想着来吃一块、挖一块、抢一块,导致地方债资金管理和使用都出现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这样的现象,无疑是必须引起调度重视与警觉的。否则,会出现地方债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甚至留下更多风险隐患的现象。

而从相关地区提出的整改措施来看,也可以认为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规范地方债管理与使用的重要性。如湖南省在审计报告提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严把资金来源关,加强项目概算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广东省则在审计报告中要求,加强对企业投资风险管控,拓宽企业筹融资渠道,推动国有资本向主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提升企业竞争力。其他地方也都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目标。关键是,今后还会不会出现新的问题,会不会老毛病重犯。如果出现新问题了、老毛病重犯了,怎么办?

很显然,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者依法处理,对违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特别是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各项责任能否落到实处,落到各个环节的的关键,是确保地方债不再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