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式快餐企业,老娘舅已形成了标准化程度较高的“老娘舅”品牌特色餐饮服务,提供了“江南红烧鱼”“梅干菜烧肉”“鱼香肉丝”“香稻好米饭”“银鱼水蒸蛋”等十余款主打餐品、招牌米饭、汤羹配菜及套餐产品,赢得了长三角地区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认可青睐。

广告投放方式下,公司会基于门店区位、广告投放点人流量等因素考虑,在楼宇电梯、灯箱、电台等地区或媒介进行广告投放,助力门店增加客流。

自媒体运营方式下,公司会借助微信等平台,介绍老娘舅产品以及各类活动,并分享食品类生活小知识,在产品介绍与知识宣传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老娘舅品牌形象。

事件营销方式下,公司会根据时下热点进行针对性营销宣传或承担社会责任,比如在疫情期间为就餐人员免费提供口罩、为防疫人员免费提供工作餐等,进一步发扬老娘舅“服务式餐饮”的精神,增强公司的社会影响力。

不过,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老娘舅虽然擅长营销,但也有“擦边球”甚至出现违法的情况,还为此遭到了处罚。业内人士直言,老娘舅的董事长、实控人杨国民真是胆子太大了。

《五谷财经》注意到,2018年6月,老娘舅就曾因为发布虚假广告而遭到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经查,老娘舅从2017年6月开始,自己设计版面及广告语并由杭州基石广告有限公司移交杭州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制作65份广告宣传牌放置于当事人位于杭州的杭州狮虎桥路餐厅、延安路第三餐厅等65家分公司门店内。

根据老娘舅及杭州基石广告有限公司提供的广告费用清单显示,上述65份广告牌的合计广告费用为10798.08元,当事人上述广告中所称的“10个商务人士6个选老娘舅”的表述,当事人陈述称为其2017年5月委托某机构对东冠大厦商务人士进行调查中发现58.1%的人选择附近的老娘舅餐厅就餐的调研结果,该调研结果不具有普遍性,无法代表其他商务人士。故该广告的表述引人误解,误导消费者。

等到2018年7月,老娘舅又因为发布违法广告而遭到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并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古人言:“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是事与愿违,老娘舅却是屡教不改,反反复复在同样的问题上栽跟头。

2021年9月,老娘舅又因为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宣传,遭到了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

公告显示,2021年3月24日,中宣部发布了第T2021001号“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并发文明确了标识的使用范围、使用要求、使用管理等事项,规定不得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2021年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予以核准,该特殊标志本身含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汉字和英文,上方“100”图形的主要意义也是指建党100周年。

然而,老娘舅通过其直营店在饿了么、美团外卖平台上的店铺使用“庆建党100周年”对商品分类目录进行命名,进行线上销售正红套餐的行为构成了使用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近似文字的违法行为。

依据《广告法》第八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擅自使用与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的规定。因此,对老娘舅作出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为何老娘舅等知名食品企业屡次在违法宣传上游走呢?

对此,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告诉坦言,此前某知名食品企业连续两次因虚假宣传被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两次罚款加起来不到一万元。“监管层对这种违法违规的事情的处罚力度以及处罚的速度是欠缺的,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企业铤而走险,打擦边球,做一些违法违规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