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经济日报》7月26日消息,港交所高级副总裁韩颖姣出席大湾区资本市场论坛时表示,新经济公司巩固了港交所在全球新股市场的领先地位,香港新股集资总额在过去13年内7次全球夺冠。

今年港交所将加快完善上市制度的步伐,确保其上市机制能够满足发行人投资者的需求,亦希望持续提升市场的多样性,也正在研究为一些尚在产品商业化初始阶段的大型高科技公司拓宽上市门槛,以支持此类公司的集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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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有消息指为吸引未有盈利或业绩的科技企业,港交所或有初步方案。

据《信报》引述消息报道,港交所对未有盈利或业绩的科技企业专门设定上市要求已有初步方案,并计划把该类科企划分成已商业化、尚未商业化两大类型,各设有不同的上市要求。

不过,由于有意见认为建议要求「过辣」,料最终出炉方案或待修订。

报道指出,港交所将不会特别设立「科技板」来让未有盈利和业绩的科技企业上市,而是参考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B股)做法,在现有主板上市规则内加入新条文;港交所亦已有初步咨询方案,并曾与上市委员会成员讨论,但有意见认为建议要求「过辣」,料最终出炉的具体内容有机会被修订。

报道又指,

  • 对于已商业化的科技企业上市,收入、市值和研发支出占营运开支比例,均有一定要求;

  • 对于未商业化的科技企业,虽然没有收入要求,惟市值门槛更高,并需披露业务商业化时间表、需限制募资所得(须主要用于研发以助业务商业化)、需与客户签订具约束力的合同。

此外,无论是已商业化或尚未商业化的未有盈利和业绩的科技企业,如果有意香港挂牌上市,港交所均建议:

  • 在上市前须已对主要产品进行一定时间研发,

  • 并于挂牌前一段较长时间已引入一定数量的独立第三方投资者,承诺上市时维持股东身份;

  • 同时亦有意为该类企业设立更长的上市后禁售期(时间介乎12至24个月)、甚至有可能要求收入达相当水平才能解除禁售。

港交所发言人指,正积极制订一系列新方案,确保香港市场和上市机制保持高度吸引力、受到良好监管并在国际上具备竞争力。如有新进展,将另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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