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主要从事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正在冲刺深交所创业板IPO。

据招股书,截至2021年末,光大同创共拥有101项专利,包括15项发明专利、85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专利。2019年至2021年,光大同创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5282.42万元、81884.50万元、97831.18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310.38万元、9445.53万元、12915.74万元。

光大同创的客户包括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联想集团;证券代码:00992.HK)、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立讯精密;证券代码:002475.SZ)、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歌尔股份;证券代码:002241.SZ)、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仁宝电脑;证券代码:2324.TW)、纬创资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纬创;证券代码:3231.TW)、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和硕;证券代码:4938.TW)等知名消费电子行业公司。

但我们研究发现,光大同创或与供应商关系匪浅,似乎还与原关联方藕断丝连。另外,光大同创招股书的关联方认定或有遗漏,信息披露质量似乎有待提高。


或与供应商关系匪浅

据招股书申报稿、上会稿,惠东县新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源包装)为光大同创2018年、2019年的第一大供应商,2020年、2021年的第四大供应商,光大同创向新永源包装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576.40万元、2917.65万元、1874.39万元、2792.96万元。

工商信息显示,新永源包装成立于2018年2月,成立当年便成为光大同创的第一大供应商。因此,审核中心在首轮问询中要求光大同创说明与新永源包装建立合作的时间、合作背景,以及新永源包装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光大同创的主要供应商的原因等。

光大同创在首轮问询回复中称,新永源包装的主要股东为郑越中、郑辉,二人是父子关系,分别持有新永源包装70%、30%的股权。郑辉在包装材料领域具有丰富的行业及管理经验,同时,新永源包装位于惠州市,靠近光大同创的子公司暨防护性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惠州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光大同创)。基于郑辉的行业经验及新永源包装的区位优势,光大同创将新永源包装纳入其供应商体系。

不过,光大同创的回复似乎并没有令审核中心满意,审核中心在二轮问询中追问了光大同创与新永源包装交易的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我们研究发现,光大同创与新永源包装之间似乎关系匪浅。

马增龙为光大同创的实际控制人,招股书显示,马增龙曾持有深圳前海海带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带湾科技)60%的股权。工商信息显示,海带湾科技的股东为马增龙、郑江川、卢嘉鑫,三人分别持有海带湾科技60%、20%、20%的股权,同时,郑江川任海带湾科技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马增龙任海带湾科技的监事。据首轮问询回复,新永源包装的监事也叫郑江川。不知道上述郑江川是否为同一人呢?光大同创对新永源包装的采购是否与前述持股关系有关呢?

另外,由于光大同创招股书申报稿的报告期为2018年至2020年,成立于2018年2月的新永源包装理应是光大同创报告期内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但其招股书申报稿“公司报告期内新增主要供应商情况”处并未列示新永源包装。

似乎与原关联方藕断丝连

深圳市海港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城物流)是光大同创的主要物流服务商之一,2019年至2021年,光大同创向海港城物流的采购金额分别为861.58万元、678.57万元、724.14万元。

招股书显示,2018年8月之前,马增龙曾持有海港城物流90%的股权,并担任其监事,2018年8月,马增龙将其持有的海港城物流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关联关系自2019年8月解除。

不过,我们研究发现,受让马增龙所持有的海港城物流股权的对象,似乎并非与马增龙毫无关联。

工商信息显示,2018年8月,海港城物流发生了投资人变更。变更前,马增龙、卢永合分别持有海港城物流90%、10%的股权,变更后,杨力、卢永合分别持有海港城物流90%、10%的股权,即杨力受让了马增龙所持有的海港城物流的股权,同时,杨力持有上述股权至今。

招股书显示,马增龙持有北京耘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耘想科技)28%的股权,工商信息显示,杨力持有北京耘想科技另外72%的股权,并担任北京耘想科技的执行董事兼经理。另外,杨力还担任深圳耘想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耘想存储)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深圳耘想存储2020年工商年报中的联系电/话为1XXX00XXX48,联系邮箱为77XXX5XX2@qq.com,与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同创智选)、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汇科智选)2021年工商年报,以及新纪智选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纪智选)2020年工商年报中的联系电/话、邮箱均相同。

而汇科智选为光大同创的控股股东,马增龙及其母亲分别持有其90%、10%的合伙份额;同创智选为光大同创的员工持股平台,马增龙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新纪智选为马增龙控制的其他企业,马增龙持有其55%的出资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从上述信息不难看出,深圳耘想存储的工商联系方式与马增龙控制的其他企业均相同。

那么,北京耘想科技的股东杨力、深圳耘想存储的总经理杨力、海港城物流股权受让对象杨力是否为同一人呢?招股书称,杨力为无关联的第三方,是否避重就轻呢?北京耘想科技、深圳耘想存储的官网显示,其从事的业务为人工智能相关产品的研发,主要产品是人工智能交互平台和智能家用存储设备,杨力受让一家物流公司的股权又是否合理呢?海港城物流的股权转让是否真实呢?

关联方认定或有遗漏,信息披露质量似乎有待提高

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山秀)、苏州领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领新)、天津茂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茂创)、青岛音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音诺)为光大同创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光大创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创跃)为光大同创报告期内曾存在的控股子公司。

招股书显示,无锡山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山秀)持有合肥山秀40%的股权,王凤明持有苏州领新30%的股权,康勇刚、李士才分别持有天津茂创26%、23%的股权,任铎持有青岛音诺30%的股权,王德洋、王国堂分别持有安徽创跃25%、15%的股权。

光大同创的招股书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无锡山秀认定为关联方,但是却没有将王凤明、康勇刚、李士才、任铎、王德洋、王国堂认定为关联方。

另外,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8条,关联方交易包括接受和提供劳务。但光大同创的招股书“关联交易”处却没有披露向董监高等关联自然人支付的薪酬。

除了上述问题外,昆山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光大同创)为光大同创的子公司,2019年1月,昆山市环保局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昆山光大同创投产后,未及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同时,与审批环评相比,昆山光大同创增加了一台自动粘合机。昆山光大同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昆山市环保局对昆山光大同创下发昆环罚(2019)第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昆山光大同创处以罚款20万元,并对昆山光大同创负责环保验收事务的员工处以罚款5万元。

此外,光大同创拟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又在报告期内及在审期间实施了大额分红。2019年至2022年,光大同创3度分红,累计分配现金股利6500万元,其中,在审期间实施现金分红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