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权衡财经研究员 王心怡

编:许辉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美森)拟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信达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拟投入募集资金3.65亿元用于非标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奥美森于2021年07月21日在广东证监局办理了辅导备案登记,引入外部投资时多签订IPO相关的回购协议,也曾一度挂牌新三板,冲刺资本之路的意图可见,在去年12月28日提交申报稿半年后的2022年6月15日回复第一轮问询后,即于7月5日选择了撤回上市的操作,验证了资本信条-信心即是黄金。

奥美森新三板期间因信披违规被警示,突击分红超募资补流;毛利率高于同行均值,2021年增收反降利,税补曾占净利润近半;销售费用率高于研发费用率,且高于同行均值;2021年应收账款占营收比例超4成,存货账面余额1.6亿元。

新三板期间因信披违规被警示,突击分红超募资补流

公司前身为中山市奥美森工业有限公司,2003年9月28日系由奥美森技术与智友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智友科技出资800万港元,奥美森技术提供2,200平方米厂房、宿舍及现有生产设备、技术,公司经营所得除去成本和费用并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各占50%。2014年1月公司调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同时奥美森技术收回了上述实物、技术出资并用现金补缴;2014年12月外资股东智友科技将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龙晓斌并退出,公司转为内资企业。

奥美森是由奥美森有限以经审计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043亿元为基准,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6,000万股,整体变更为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奥美森技术直接持有公司2,711.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20%,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0.84%的股权,同时龙晓斌担任公司董事长、龙晓明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其中龙晓斌、龙晓明为兄弟关系,龙晓斌、关吟秋为夫妻关系,龙晓明、雷林为夫妻关系。2017年3月20日,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股权高度集中。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国有股东1名,为中山金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金投持有公司130.9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18%。值得注意的是,盈峰环境为公司的客户,而盈峰投资在2014年12月,向公司投资2880万元,所持股份占比8%,股改后持股480万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盈峰投资通过协议转让和集合竞价方式将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奥美森曾经都与中山金投、前海宏泰和盈峰投资签有IPO相关的回购协议。

2015年8月14日起,公司新三板挂牌,证券代码为833340,证券简称为奥美森。2021年3月12日,公司的股票从新三板摘牌。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司曾因信披出差被警示。

2020年7月7日,全国股转公司就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的前期差错更正公告,对公司、龙晓斌及时任财务负责人熊晓攀作出《关于对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0〕监管257号);2021年2月24日,全国股转公司就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提交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受理未及时予以披露,对公司、龙晓斌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国作出《关于对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监管148号)。

此外,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受到深圳宝安机场海关作出的《当场处罚决定书》(深宝机关检当罚字〔2020〕0053号),公司因货物申报的包装与实际包装不一致,被处以罚款1,000元。

报告期内,为整合公司旗下智能装备生产的相关业务,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收购奥美森激光的28.99%股权、于2019年12月收购西艾公司的100%股权、于2020年10月收购博奥精密的49%股权。

权衡财经注意到,2019年5月16日,公司派发现金股利1,500万元(含税);2020年9月12日,公司派发现金股利3,600万元(含税)。两年间分红为5100万元,超过了公司拟募资补流的4,000万元。

毛利率高于同行均值,2021年增收反降利,税补曾占净利润近半

奥美森主要从事智能生产设备及生产线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2019年-2021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24亿元、2.807亿元和3.079亿元,2020年和2021年营收增幅分别为6.97%和9.69%;各期净利润分别为4261.39万元、5652.74万元和4526.14万元,2020年较2019年增长32.65%,2021年较2020年下滑19.93%。

2020年度,公司口罩机设备销售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2,327.3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930.57万元,主营业务毛利1,396.7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42%、6.30%和10.85%,剔除口罩机设备销售后,公司2020年较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减少2.80%。报告期内,换热器生产智能设备以及管路加工智能设备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合计占比均在7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外销收入分别为5,273.18万元、4,847.02万元和6,219.8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25%、17.54%和20.49%。

2019年-2021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43.40%、46.58%和43.07%,高于可比公司平均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24%、42.39%和39.82%。不过从公司的主要产品空调换热器可对比同行宁波精达的扣非归母净利润率来看,两家都不高,仅处在14%上下。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产品的批量生产,下游行业包括空调制造、环保新能源及其他领域。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格力电器美的集团、奥克斯、海信家电、TCL家电在内的全球空调制造产业头部企业,上述客户主要从事空调等家电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空调领域的设备销售占比分别为87.11%、74.74%和76.55%,空调行业是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应用领域,空调行业企业的发展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业务是否具有成长性,这是深交所关注的重点之一,公司称换热器装备市场需求一方面来自空调换热器需求量的增长,一方面来自对换热器装备更新、升级的需要。换热器装备的使用寿命一般为8-10年,平均每年的设备正常更新率约为10%-12%。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主要系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815.62万元、938.39万元和1063.44万元;报告期各期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248.54万元、1102.10万元和932.85万元,税补合计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48.44%、36.10%和44.11%。

销售费用率高于研发费用率,且高于同行均值

奥美森的竞争对手主要为国内上市公司及国际老牌企业,拥有充足的资金、业务资源和众多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专业人才,技术成熟度高。公司国内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宁波精达,国外主要竞争对手为美国OAK、意大利CMS、日本Taiyo和意大利BLM。

2019年-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891.25万元、2,014.54万元、2,476.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21%、7.18%和8.04%。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形成371项专利,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63项。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中科智能与广东博世电梯有限公司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就上述专利权以作价0元转让。后者系龙晓斌和奥美森技术合计持股35%的企业。

报告期内,奥美森研发人员年平均薪酬分别为11.85万元、11.41万元和12.4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102人,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为14.39%。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54人,本科以下48人。公司研发薪酬和物料消耗合计占研发费用比例、研发人员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以及本科及以上研发人员数量占研发人员数量比例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2019年-2021年,奥美森的销售费用分别为2464.83万元、2299.70万元和2742.1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9%、8.19%和8.91%,销售费用率一直高于研发费用率。且销售费用率高于可比同行均值7.48%、5.81%和5.72%。

2021年应收账款占营收比例超4成,存货账面余额1.6亿元

报告期各期末,奥美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账面余额分别为8,561.90万元、1.035亿元和1.244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63%、36.88%和40.39%。2019年-2021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7次/年、2.97次/年和2.70次/年,低于可比同行均值3.08次/年、3.01次/年和2.95次/年。

报告期各期未,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从81.37%、100%直线下降至44.25%,期限内回款已不足半。部分客户由于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导致未及时付款,包括佛山市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自2019年起公司对其账龄达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100%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佛山市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为278.91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奥美森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514亿元、1.422亿元和1.585亿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63%、43.58%和41.17%,主要包括在产品和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91次/年、1.03次/年和1.18次/年,低于可比同行均值1.24次/年、1.64次/年和1.61次/年。

奥美森控股7家子公司,中科智能曾在2017年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截至2021年12月30日其亏损为49.30万元。

奥美森存在的诉讼仲裁主要为购销纠纷20件,其中16件是由公司或子公司提起,主要为追索货款,有2件未完结;知识产权纠纷2件,均由公司提起,原因为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均已完结;劳动和其他类纠纷7件,争议金额较小,有1件未完结。

应收账款走高,回款比例直线下降,存货高企的情况下,奥美森依旧面临了增收不增利的不利局面,一旦IPO失败,回购协议加身,公司将会被打回原形,以此为鉴,这也是一众IPO企业须打好基本功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