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含章/作者 白起 映蔚/风控

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入,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也逐渐在全市场推行。其中,以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为例,数据显示,仅2014年至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的平均篇幅就从155页增加到了210页。可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充分性要求逐步提高。

而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风光”)作为“报考”科创板的一员,亦面临信披考验。振华风光独立董事监事唐孝成的兼职情况,招股书或未详见披露。不仅如此,振华风光的核心技术人员唐毓尚履历现昔日单位未成立先任职的异象,且关于其离职时间,振华风光两份文件现“矛盾”。

2020-2021年,振华风光的收现比皆小于1,经营性净现金流连续两年为负值。2019-2020年,振华风光的市占率不足0.2%。此外,截至2021年年末,振华风光取得的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向后看齐”、研发人员占比均低于同行均值,其研发创新能力含金量几何?而副总经理唐拓在前东家离职半年后,即为振华风光研发两项专利,而该两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内容,是否与唐拓曾在原单位担任质量部副部长的工作及任务有关?均存疑待解。

一、市占率或不足0.2%,客户集中度畸高于同行均值

企业经营性净现金流告负的情况倘若不能得到有效改善,企业营运资金将面临一定压力。

需要指出的是,报告期内,振华风光业绩增长的另一面,其连续两年“失血”。

1.1 2019-2021年,营收及净利整体呈上升趋势

据振华风光签署于2021年11月18日的招股说明书,2018年,振华风光的营业收入为1.75亿元,净利润为0.36亿元。

据振华风光签署于2022年5月11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2019-2021年,振华风光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57亿元、3.61亿元、5.02亿元;同期,振华风光的净利润分别为0.71亿元、1.06亿元、1.88亿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振华风光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46.61%、40.59%、38.97%。同期,振华风光净利润的同比增速分别为94.62%、49.5%、77.43%。

可见,2019-2021年,振华风光的营收及净利整体呈上升趋势。

然而,振华风光的收现比连续两年不足1。

1.2 2020-2021年收现比皆不足1,经营性净现金流告负

据招股书,2019-2021年,振华风光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分别为2.73亿元、2.64亿元、4.06亿元。同期,振华风光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08.32万元、-7,144.6万元、-2,096.33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振华风光的收现比分别为1.06、0.73、0.81。2019年,振华风光的净现比为0.68。

也就是说,2020-2021年,振华风光收现比均小于1。2019年,振华风光的净现比亦不足1,且2020-2021年,振华风光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

另外,2019年,振华风光市占率不足0.2 %。

1.3 2019-2020年,振华风光市场占有率不足0.2%

据招股书,振华风光多年来从事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封装、测试及销售。2019-2021年,振华风光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54亿元、3.6亿元、5.01亿元,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86%、99.46%、99.8%。

不难看出,报告期内,振华风光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九成。

据招股书援引自Frost&Sullivan的数据,2019-2020年,国内模拟集成电路市场规模约分别为2,497亿元、2,504亿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倘若市占率以振华风光营收占国内模拟集成电路市场规模的比例来表示,则2019-2020年,振华风光的营业收入占国内模拟集成电路市场规模的比例分别为0.1%、0.14%。

不难看出,2019-2020年,振华风光的市占率或均不足0.2%。

此外,2020-2021年,振华风光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低于行业均值。

1.4 2021年营收规模行业“靠后”,且营收增速低于行业均值水平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振华风光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企业分别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邦股份”)、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芯科技”)、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

2019-2021年,景嘉微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31亿元、6.54亿元、10.93亿元;振芯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72亿元、5.77亿元、7.94亿元;智明达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1亿元、3.25亿元、4.49亿元;思瑞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4亿元、5.66亿元、13.26亿元;圣邦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92亿元、11.97亿元、22.38亿元。

即是说,除智明达外,2019-2021年,振华风光的营业收入规模不敌其他同行业可比企业。

此外,2020-2021年,振华风光的营收增速皆低于其同行可比企业的平均值。

据招股书,2020-2021年,振华风光上述同行业可比企业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均值分别为40.67%、77.8%。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20-2021年,振华风光的营业增速比其同行业可比企业的营收增速均值分别少0.08个百分点、少38.83个百分点。

上述可知,2019-2021年,振华风光的营业收入规模于其同行可比企业“靠后”,且2020-2021年,振华风光的营收增速皆低于其同行可比企业均值水平。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振华风光的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比皆高于行业均值。

1.5 2019-2021年,前五大客户集中度皆高于行业均值

据招股书,2019-2021年,振华风光对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的收入分别为2.4亿元、3.3亿元和4.54亿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振华风光对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的收入,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54%、91.38%、90.36%。

据思瑞浦签署于2020年9月15日的招股说明书及2020-2021年年报,2019-2021年,思瑞浦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5%、70.59%、67.49%。

据景嘉微2019-2021年年报,2019-2021年,景嘉微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4.8亿元、5.83亿元、8.3亿元。

经测算,2019-2021年,景嘉微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45%、89.15%、75.91%。

据振芯科技2019-2021年年报,2019-2021年,振芯科技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1.61亿元、1.98亿元、2.7亿元。

经测算,2019-2021年,振芯科技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03%、34.38%、33.97%。

据智明达签署于2021年4月1日的招股说明书及2021年年报,2019年及2021年,智明达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2.47亿元、4.21亿元。

经测算,2019年及2021年,智明达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77%、93.68%。

据圣邦股份2019-2021年年报,2019-2021年,圣邦股份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3.64亿元、5.41亿元、10.49亿元。

经测算,2019-2021年,圣邦股份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97%、45.19%、46.87%。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若剔除智明达2020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2019-2021年,振华风光上述同行业可比企业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平均值分别为67.74%、59.83%、63.58%,比其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少25.8个百分点、31.56个百分点、26.77个百分点。即2019-2021年,振华风光前五大客户集中度畸高于其同行业平均水平。

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振华风光的营收及净利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其营收增速低于行业均值,且其2019-2020年市占率不足0.2%。同期,振华风光的前五大客户集中度畸高于行业均值。2020-2021年,振华风光的收现比皆小于1,且两度“失血”。

二、发明专利数量“向后看齐”,唐拓从关联方离职入职振华风光半年即参与专利研发

当前集成电路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行业内的企业需要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以保持企业现有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其中,振华风光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数在同行中或并不具备优势,数量“向后看齐”。

2.1 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在同行中排名靠后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振华风光及其子公司拥有5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41项。

据招股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思瑞浦取得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

据振芯科技2021年年报,截至2021年年末,振芯科技及其子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54项,其中,发明专利为94项。

据圣邦股份2021年年报,截至2021年年末,圣邦股份累计获得授权专利88项,其中,发明专利为63项。

据智明达2021年年报,截至2021年年末,智明达已拥有专利共计 34 项,其中,累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共8项。

据景嘉微2021年年报,截至2021年12月末,景嘉微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68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外观专利3项。

可见,除智明达外,振华风光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数量落后于其他同行。

2.2 截至2021年年末,研发人员占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据招股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振华风光的研发人员为100人,占其员工数量的比例为19.38%。

据景嘉微2021年年报,截至2021年年末,景嘉微的研发人员为834人,占其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68.87%。

据智明达2021年年报,截至2021年年末,智明达的研发人员为293人,占其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56.9%。

据思瑞浦2021年年报,截至2021年年末,思瑞浦的研发人员为275人,占其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69.62%。

据圣邦股份2021年年报,截至2021年年末,圣邦股份的研发人员为602人,占其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70.16%。

据振芯科技2021年年报,截至2021年年末,振芯科技的研发人员为350人,占其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41.32%。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截至2021年年末,振华风光同行业可比企业的研发人员占比平均值为61.37%,比振华风光的研发人员占比多41.99个百分点。

此外,唐拓从振华风光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离职后,入职振华风光半年后“现身”专利发明人名单。

2.3 唐拓原是关联方质量部副部长,离职并入职振华风光半年后参与专利研发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直接持有振华风光53.49%的股权,为振华风光的控股股东。除振华风光外,振华风光的控股股东中国振华控制的企业包括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微”),且直接持有其52.76%股权。

据招股书,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唐拓在成都华微担任质量部副部长;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唐拓担任振华风光副总工程师兼科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生产运行部部长职位;2021年6月至今,唐拓担任振华风光副总经理。

即是说,2016年6月,唐拓从成都华微离任后,接着在振华风光担任副总工程师。

蹊跷的是,唐拓从成都华微离任半年后,“摇身一变”成为振华风光的专利发明人。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在振华风光取得的已授权专利中,专利号为ZL201621407813.3的实用新型专利“双面表贴式半导体集成电路”,专利申请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专利权利人为振华风光,唐拓为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此外,专利号为ZL201621409060.X的实用新型专利“高密度表贴式半导体集成电路”,专利申请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专利权利人为振华风光,唐拓为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可见,2016年12月,唐拓曾作为发明人参与了振华风光的专利研发工作。

据《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第十二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那么,从唐拓成都华微离职后入职振华风光,到振华风光上述2项专利发明的申请时间不到1年,唐拓作为该两项专利的发明人,是否参与了该两项专利的研发?而该两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内容,是否与唐拓曾在原单位担任质量部副部长的工作及任务有关?均存疑待解。

此外,2019年,振华风光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被撤销。

2.4 2019年,一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被撤销

据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18日,振华风光有一项编号为165IP182239R0M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为半导体模拟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生产的知识产权管理。该证书的颁证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证书到期日为2021年6月25日。

2019年6月26日,该证书状态由有效变更为暂停。2019年12月26日,该证书的状态由暂停变更为撤销。

据认监委及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2月11日联合发布的《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认证机构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对认证证书持有人是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进行监督审核。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当在认证决定日期起12个月内进行,且两次监督审核间隔不超过12个月。每次监督审核内容无须与初次认证相同,但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覆盖整个体系的审核内容。认证机构根据监督审核情况做出认证证书保持、暂停或者撤销的决定。

而2019年,振华风光上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否因监督审核不通过被撤销?

上述可知,截至2021年年末,振华风光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向后看齐”,且其研发人员占比低于行业均值,其研发创新能力或存不足。此外,2019年,振华风光的一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被撤销。值得关注的是,振华风光总经理唐拓曾从关联方成都华微离职后“无缝”入职振华风光,入职时间不到1年,却成为振华风光的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之一,令人唏嘘。

实际上,关于振华风光的监事在外任职情况,招股书或并未披露完整。

三、监事兼职企业信披或存漏洞,核心技术人员履历玩“穿越”

拟上市企业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然而,振华风光对其监事兼职的情况,或并未披露完全,且其一名核心技术人员任职履历“玩穿越”。

3.1 监事会主席唐孝成或担任中新电商董事,招股对此隐而不宣

据招股书,唐孝成担任振华风光的监事会主席,任期为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2021年6月,中国振华提名唐孝成担任振华风光非职工代表监事。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唐孝成现任贵州振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深圳市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监事、中国振华的法律事务部部长。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北京中新电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电商”)成立于1997年12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韩强,其经营范围为销售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电器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等。截至查询日2022年5月9日,唐孝系中新电商的董事。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2年6月23日,除上述兼职企业外,振华风光监事会主席唐孝成亦于中新电商担任董事。

且据招股书,振华风光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侯乔坤,曾担任中新电商董事,并于2020年7月卸任。

也即是说,中新电商董事“唐孝成”与振华风光监事会主席唐孝成或为同一人。

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三条,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及专业背景、职称;主要业务经历及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对发行人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还应披露其创业或从业历程;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现任发行人的职务及任期等。

此外,发行人应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亲属关系。对于董事、监事,应披露其提名人。

可见,招股书中,关于唐孝成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仍在中新电商任职一事,隐而未宣。

需要关注的是,振华风光的核心技术人员唐毓尚的履历中,存在未成立即任职的情况。

3.2 核心技术人员唐毓尚履历玩“穿越”,历史任职时间信披现矛盾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唐毓尚为振华风光的核心技术人员。2018年7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5月11日,唐毓尚担任振华风光副总工程师,产品研发总负责人。2010年2月至2014年9月,唐毓尚担任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宇芯”)的技术总监。

据招股书,成都环宇芯成立于2011年9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赵晓辉。

即是说,唐毓尚开始在成都环宇芯任职的时间,早于招股书披露的成都环宇芯成立时间,令人费解。

此外,唐毓尚从成都环宇芯的离职时间亦存疑点。

据振华风光签署于2022年3月20日的《关于振华风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2016年1月18日,成都环宇芯自然人股东唐毓尚因个人发展原因决定退出成都环宇芯,并将其所持有成都环宇芯5.5%的股权,以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合计11万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王继安。

成都环宇芯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有较强的人合性特点,股权流通性较低,唐毓尚转让时综合考虑个人即将离职,急需将股权转让退出成都环宇芯,成都环宇芯内部股东中仅有王继安有意向受让唐毓尚转让股权,双方经协商一致,最终以1元每股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王继安,并于2016年1月18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也就是说,振华风光于其首轮问询回复称,2016年,唐毓尚因即将离职,故急需将股权转让并退出成都环宇芯。且令人唏嘘的是,关于唐毓尚从成都环宇芯离职的时间,振华风光前后信披现“矛盾”。

上述可知,振华风光对监事会主席在外兼职情况或未详尽披露,且其核心技术人员唐毓尚履历“玩穿越”。至此,振华风光信披质量“或打折”。

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未来在市场竞争中,多重拷问之下,振华风光将如何突出重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