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鸽子

5月26日,河化股份(000953.SZ)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河池市国资委发来的《关于要求公开披露河化集团减持股份争议事项的函》,函件表明,河化股份于5月20日发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载明其第二大股东河化集团拟减持所持有河化股份合计不超过21967331股(占其总股本比例6%)。河池市国资委认为河化集团的公告隐瞒了重要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违反了河池市国资委与河化集团的上级单位关于不得减持股份的相关约定。

来源:河化股份公告

据公告,河化集团是广西河池市国有企业,河化股份原控股股东。2005年5月,河池市国资委与中农化公司签订了《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资产重组协议》《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资产重组补充协议》,有“不得向河池市以外的地区转移河化集团的现有资产,不转移河化股份的国有股权”等约定。

2016年2月,河池市国资委与昊华化工总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书》,同意河化集团转让持有的河化股份87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59%)。认为该补充协议仅是对本次8700万股份转让的约定,未改变河化集团减持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约定,未改变“不得向河池市以外的地区转移河化集团的现有资产,不转移河化股份的国有股权”的约定。同时该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剩余收益以及剩余的3749万股股份及今后的收益均留在河化集团使用”,也即未经协商一致,河化集团不得减持所持有的河化股份股份。

河池市国资委表示,河化集团如减持河化股份的股份仍需遵守主协议(2005年5月签订的资产重组协议书)约定。河化集团本次减持违反了其在先承诺,构成违约,河池市国资委保留依法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河化股份主营业务为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以及尿素委托加工销售。2021年,其营收为1.62亿元,同比减少33.36%;净利润为1001.83万元,同比减少67.62%。2022年一季度,其营业收入为4096.93万元,同比减少12.38%;净亏损为143.15万元,业绩同比减少126.22%。

截至5月26日,河化股份收报6.27元/股,跌3.69%,总市值为22.96亿元。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