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冰峰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峰饮料)主要从事橙味汽水、酸梅汤等饮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正在冲刺深交所主板IPO。

据招股书,冰峰饮料的销售网络以陕西市场为中心,目前已覆盖全国200多个大中城市,产品包括碳酸饮料、植物饮品、风味饮料和茶饮料等。研发方面,冰峰饮料与西北大学建立了“产、学、研”平台,承担行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冰峰饮料主要采用经销方式,报告期内,其前五大客户均为经销商。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冰峰饮料实现营业收入2.86亿元、3.02亿元、3.33亿元、2.1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6969.09万元、7767.08万元、6525.15万元、6156.15万元。

但我们研究发现,冰峰饮料近八成收入来自陕西,2020年还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形,其产能利用率水平较低,却拟募投扩产。另外,冰峰饮料对关联方采购占比较高,其招股书的信披质量似乎也有待提高。

近八成收入来自陕西,2020年增收不增利

“冰峰”汽水被誉为“三秦套餐”之一,“冰峰”先后获得“西安老字号”“陕西老字号”“陕西食品行业最佳人气品牌”等荣誉。然而,冰峰饮料的经营似乎高度依赖于陕西市场。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冰峰饮料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85亿元、3.00亿元、3.31亿元、2.19亿元,其中,来自于陕西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2.49亿元、2.45亿元、2.66亿元、1.70亿元,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7.44%、81.73%、80.23%、77.79%。从区域收入占比来看,冰峰饮料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陕西市场,同时,冰峰饮料向其他地区扩张的成效似乎也不太明显。

同时,冰峰饮料的主要产品包括玻璃瓶橙味汽水、罐装橙味汽水、玻璃瓶酸梅汤、罐装酸梅汤和其他五类。分产品来看,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冰峰饮料的罐装橙味汽水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50亿元、1.59亿元、1.78亿元、1.18亿元,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2.46%、53.10%、53.67%、53.80%;玻璃瓶橙味汽水的销售金额分别为0.97亿元、0.94亿元、0.92亿元、0.56亿元,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92%、31.28%、27.81%、25.44%。

按此计算,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冰峰饮料的橙味汽水销售金额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6.38%、84.38%、81.48%、79.24%,其经营对于单一产品似乎也存在较大依赖。

2020年,冰峰饮料还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情形。2019、2020年,冰峰饮料营业收入分别为3.02亿元、3.3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767.08万元、6525.15万元。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7%的情况下,冰峰饮料的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15.99%,这个老牌企业似乎面临较大的破局压力。

另外,冰峰饮料似乎还有比较严重的现金回款和第三方回款问题。2018年至2020年,冰峰饮料的现金回款金额分别为4809.63万元、2419.75万元、1843.68万元,占其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80%、8.01%、5.54%;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4374.16万元、4727.91万元、4523.02万元,占其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28%、15.65%、13.60%。

冰峰饮料称,由于其客户多为私营个体或自然人,经营规模普遍较小、资金实力相对有限,容易因急于付款提货而出现现金支付或家人等第三方付款的情况。

对关联方采购占比较高

冰峰饮料的经营似乎对关联方存在较大的依赖。据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冰峰饮料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3827.96万元、3926.81万元、2786.30万元、2366.82万元,占其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6.65%、26.35%、15.73%、20.69%。

西安市糖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糖酒集团)为冰峰饮料的控股股东,西安唐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久物业)、西安市西糖烟酒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糖超市)为糖酒集团的子公司,为冰峰饮料的关联方。北京万合天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合天宜)为冰峰饮料的董事林劲峰担任董事的公司,上海万合天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合天宜)为北京万合天宜的全资子公司,为冰峰饮料的关联方。

据招股书披露,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冰峰饮料向西糖超市采购货品金额分别为2772.04万元、3119.93万元、2055.64万元、1938.16万元,占其同类交易比例分别为84.61%、91.18%、77.20%、96.55%;冰峰饮料向唐久物业采购服务费分别为33451.82元、47577.50元、40723.24元、26360.70元,占其同类交易比例各期均为100%。2018年至2020年,冰峰饮料向上海万合天宜采购代言服务230.77万元、125.87万元、104.90万元,占其同类交易比例各期均为100%。

产能利用率水平较低,信披质量或有待提高

招股书显示,冰峰饮料拥有24000瓶/小时、18000瓶/小时两条生产线,本次IPO募投项目之一为“玻璃瓶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该项目将拆除原18000瓶/小时生产线,新建36000瓶/小时生产线,然后对24000瓶/小时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不过,冰峰饮料的产能利用率似乎处于较低水平。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冰峰饮料的全年设计产能分别为27820.80万瓶、27820.80万瓶、27820.80万瓶、13910.40万瓶,实际产量分别为15814.17万瓶、15479.89万瓶、16751.78万瓶、8843.36万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6.84%、55.64%、60.21%、63.57%。

冰峰饮料称,5-9月为其生产旺季,在旺季,其生产设备、工人均处于高负荷工作状态,经常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其旺季(5-9月)的设计产能为11592万瓶、11592万瓶、11592万瓶、4636.80万瓶,实际产量为10118.22万瓶、9568.91万瓶、11739.47万瓶、4134.94万瓶,产能利用率为87.29%、82.55%、101.26%、89.18%。冰峰饮料称,由于旺季存在产能瓶颈,需要进行改扩建。

不过,考虑到其产品的保质期为360天,在2020年全年产能利用率仅为60.21%的情况下,还要新增产能,是否真的合理呢?

另外,冰峰饮料招股书的信息披露质量似乎也有待提高。据《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之近亲属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招股书显示,陈卫平为冰峰饮料的董事兼总经理,庞炬飞为陈卫平之配偶,为冰峰饮料关联自然人。同时,招股书显示,陈卫平、庞炬飞为“双职工”,即夫妻双方共同在一家企业上班,庞炬飞也在冰峰饮料工作。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8条,关联方交易包括接受和提供劳务。那么,冰峰饮料的招股书是否应当将向庞炬飞支付的薪酬作为关联交易列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