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海南高速,证券代码:000886.SZ)收到年报问询函,交易所要求海南高速说明其第四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达到64.16%等事项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或变相做大收入的情形。

无独有偶,我们梳理公告发现,*ST节能(000820.SZ)、*ST中基(000972.SZ)、*ST中迪(000609.SZ)、*ST凯瑞(002072.SZ)等多家上市公司也收到监管问询,追问其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合理性。同时,根据Choice终端统计的数据,至少有190家A股上市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高于50%。

海南高速收问询函,第四季度收入合理性遭追问

据年报,海南高速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同比增长5.48%,实现扣除后营业收入1.09亿元,同比下降4.65%,实现归母净利润5137.34万元,同比下降44.61%。其中,2021年第四季度,海南高速确认营业收入8137.27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64.16%,较2020年同期提高了5.16个百分点。第四季度,海南高速实现归母净利润-1055.24万元。

对此,交易所要求海南高速说明其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以前会计年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

从收入构成来看,2021年,海南高速的房地产业务收入占比为72.28%,毛利率为81.74%,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10.52个百分点。对此,交易所要求海南高速说明其房地产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满足项目交付结算要求,是否存在客户未签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以及第四季度房地产业务收入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除了收入外,交易所还对海南高速的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等多项财务指标进行了问询。

应收账款方面,2021年末,海南高速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561.27万元,同比增长207.95%,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75次,较2020年下降9.72次。对此,交易所要求海南高速说明其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第四季度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情形,是否存在期末收到的经营活动款项期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况。

存货方面,2021年末,海南高速的存货账面余额为55711.19万元,累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7669.41万元,2021年存货周转率0.07次。对此,交易所要求海南高速分析说明其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大额减值风险,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等。

预付款方面,2021年末,海南高速的预付款余额为1317.59万元,连续两年大幅增长。对此,交易所要求海南高速说明其2021年末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对象情况及与海南高速的关联关系,以及预付款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另外,对于海南高速收入增长、业绩下滑的情况,交易所要求海南高速说明其增收不增利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会对其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近两百家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超50%,*ST节能高达98.71%

根据Choice终端统计的数据,有190家上市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高于50%。

具体而言,2021年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在90%以上的公司有10家,其中,*ST节能占比最高,达到98.71%,在80-90%之间的公司有9家,70-80%之间的公司有13家,60-70%之间的公司有34家,50-60%之间的公司有124家。

*ST节能同样收到了交易所的监管问询。财务指标方面,2021年前三季度,*ST节能仅实现营业收入154.42万元,第四季度,*ST节能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另外,*ST节能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为9688.20万元,较2020年末增长约98倍,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约为80.63%。

对此,交易所要求*ST节能说明其业务是否存在季节性特点,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提前或跨期确认收入、不计提或少计提坏账准备等方式,规避强制终止上市的情形。

另外,2021年12月,*ST节能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21]11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年年报中,*ST节能未就《告知书》中涉及的财务报告虚假记载进行会计处理,且其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称,前述虚假记载不影响*ST节能2020年及2021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2021年的净利润。对此,交易所要求年审会计师说明上述判断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以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非标准意见的情形。

除了上述事项外,由于*ST节能2021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000万元,发放主体为新建区长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而其2022年1月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显示,2018年11月,南昌市新建区政府与*ST节能的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签订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并向神雾集团给付了5000万元奖励资金,但由于神雾集团仅在2018年12月办理了*ST节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未履行其他合同义务,新建区政府诉讼请求判令神雾集团返还扶贫资金5000万元及利息,*ST节能的年报披露该诉讼事项已达成和解。

对此,交易所要求*ST节能说明该政府补助的对象是神雾集团还是*ST节能,并说明将该项政府补助确认为2021年度损益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存在通过不当确认政府补助或跨期确认政府补助等方式增厚净资产,从而规避强制终止上市的情形。

多家上市公司收监管问询,追问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合理性

除了海南高速、*ST节能外,*ST中基、*ST中迪、*ST凯瑞等多家上市公司也收到交易所的监管问询,追问2021年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比重较高的合理性。

据*ST中基年报,2021年,*ST中基实现营业收入1.74亿元,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5.78%。3月26日,交易所向*ST中基下发问询函,要求*ST中基结合其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说明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另外,由于*ST中基对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金额占比达到99.44%,且其销售人员为0人,交易所要求*ST中基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其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并说明未设置销售人员的原因及合理性。

据*ST中迪年报,2021年,*ST中迪实现营业收入7.85亿元,其中,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32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为93.23%,主要为“中迪·花熙樾”地产项目部分楼栋于四季度竣工交付并确认收入。4月12日,交易所向*ST中迪下发问询函,要求*ST中迪说明“中迪·花熙樾”项目的收入确认情况,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及证明材料,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交附条件,并说明*ST中迪与该项目的销售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据*ST凯瑞年报,2021年,*ST凯瑞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408.95万元,其中,分季度来看,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ST凯瑞的单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84.68万元、648.14万元、477.97万元、1.08亿元,单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56.82万元、-28.94万元、-249.17万元、843.87万元,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2393.01万元、-2961.65万元、-2181.27万元、-1442.48万元。第四季度,*ST凯瑞的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为84.97%。

4月29日,交易所向*ST凯瑞下发问询函,要求*ST凯瑞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回款情况及退货情况,并说明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远高于其他季度的原因,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年底突击交易调节利润的情形。

另外,由于*ST凯瑞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100%,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95.99%,交易所要求*ST凯瑞补充说明其前五名客户、供应商的情况,与*ST凯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