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作家陈应松起诉知网,他在检索时发现,自己一共有300多篇文章被中国知网收录,大部分都未经同意,其中部分文章已经被下载了几百次。随后陈应松起诉知网运营,提出按照1500元每1000字进行赔偿,对此,知网运营表示自己“赔不起”。

为什么知网会发出“赔不起”的感叹。原因就在于,如果陈应松的索赔请求得到法院承认,那么,相似情况的作者都可以找知网索赔,知网全部在库作品至少要赔偿1200亿元。既然知道赔偿会让自己承受不起,为什么还要明知故犯,在已经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索赔了70多万元的情况下,仍然不知悔改,继续侵犯作者的合法权益呢?

显然,对知网来说,仍然是抱着侥幸心理,寄希望于作者不追究自己的侵权责任,或者认为作者要打这样的官司,费心费力,从而给予了自己较大的违法违规空间,给予了自己继续通过侵权获取巨额收益。想一想,一所高校一年就要支付给知网近200万元的“订阅费”,少的也要十几万元。更可气的是,很多作者在知网使用自己的作品,如果不支付相关费用的话,也很难使用,岂不是笑掉大牙。

对广大作者来说,毫无疑问会非常感谢赵德馨教授的“较真”,也感谢陈应松作家的紧随其后,激发了作者的维权热情。要知道,每一篇文章,都是消耗了作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也是作者辛勤劳动的凝结。如果知网不付出任何代价,就把作者的劳动成果归为已有,大肆敛财,显然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这也意味着,如果法院真的能够站在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作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问题,就应当接受作者的起诉,认真帮助作者维权,追究知网的侵权责任。

事实上,这些年来,知网从高校和相关机构、读者等手中,拿走的钱可不是一点半点。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披露的信息,2021年,中国高校采购的知网数据库成交公告,成交额排名前15位的高校,采购总额就超过了2200万元。而按照知网的财报数据,2021年同方知网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2.8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935亿元。所谓的营业收入,主要就是查阅、订阅等方面的收入。而能够获得这些收入,当然是作者的功劳,而不是知网的能力。知网所能做的,就是把作者的创作成果汇总起来,形成自己的牟利手段、牟利工具。如果没有作者的辛勤劳动,知网的汇总能力再强,也是白搭。


这也意味着,如果知网尊重作者、尊重法律,至少应当将收入的一部分支付给作者,让作者也能感受到劳动的重要,感受到成果的重要,感受到知网对自己的尊重。既然知网根本没有把作者放在眼里,没有给作者给予起码的尊重,作者就有权依法维权、起诉知网,要求知网给予自己经济赔偿。如果顶真的话,还要追究知网侵犯知识产权的其他责任。

面对作者起诉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从知网相关人员的回应中也不难看出,知网方面对于侵犯作者的知识产权,也是心知肚明的,是已经做过认真研究和分析的,至少,对侵权行为到底有多严重,后果有多严重,都经过深入分析和思考的,不然,不会轻易地就算出应当赔偿的金额,并用“赔不起”来应付。

对作者来说,赔得起、赔不起与自己无关,该不该赔才是关键。不能因为赔不起,就疯狂侵犯作者权利,侵吞作者成果,并利用这些文章给自己牟取极大利益,且不给作者任何回报,甚至作者自己看自己的文章也要支付相关费用。如此,当然是极不公平、极其不厚道的,作者依法维权,是完全应该的。

如果知网真的觉得作者都站起来反抗,将无力应对,没有能力赔偿,那么,就当采取积极措施要么从此停止侵权,并对此前的侵权表示歉意,要么从此给予作者一部分回报,不要再无视作者的劳动。不然,就必须等待作者的起诉,等待做出各种赔偿。至于“赔不起”,那恐怕不那么简单,作者也不会因为知网一句“赔不起”,就继续容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因此,希望知网拿出实实在在的解决方案,不能再继续侵权,不能再装聋作哑,更不能再明知故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