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财信

作者:赵书涵

昆山玮硕恒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玮硕恒基”)从事消费电子精密转轴十余载,目前的主要终端客户包括戴尔、惠普、华为、小米等知名电脑品牌厂商。2021年10月,接受西部证券辅导后的玮硕恒基在深交所创业板IPO获受理。近日,因更新财务资料,玮硕恒基主动申请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

从玮硕恒基公示的申报材料来看,其编制的招股书粗制滥造,错误频出;另外,玮硕恒基在解释造成新三板申报材料与IPO申报材料披露差异的原因时,《壹财信》发现其解释或站不住脚。

招股书编制错误频出

据招股书,2018年至2021年1-6月,玮硕恒基的资产总额持续上涨,分别为13,740.24万元、21,421.93万元、47,703.63万元、52,265.11万元。在2020年期间,玮硕恒基通过股权并购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和厂房等资产。

2020年11月,玮硕恒基为扩大公司生产规模,解决缺乏土地以及厂房的问题,以3,300.00万元的对价收购嘉兴鹏超制衣有限公司(下称“嘉兴鹏超”)100.00%股权。

嘉兴鹏超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是90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汪心慈。嘉兴鹏超主要从事的是其他机织服装制造业,股转前的控股股东是PENG CHAO ENTERPRISE,LTD,持股比例是100.00%,原控股股东的注册地址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嘉兴鹏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244.37万元。但是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9月30日,嘉兴鹏超总资产为1,844.38万元,净资产为-967.97万元。

玮硕恒基通过溢价收购嘉兴鹏超的股权实现了土地使用权和厂房的转让变更,但同时嘉兴鹏超所有的债务及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则由控股股东玮硕恒基来承担。2021年3月,嘉兴鹏超更名为“浙江玮硕恒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并成为这次IPO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套精密转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此外,《壹财信》还注意到,玮硕恒基的申报材料频繁出错,中介机构或未勤勉尽责。

据招股书,无锡泛卓利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泛卓利”)是玮硕恒基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03%。招股书介绍,泛卓利成立于2017年1月10日。但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泛卓利成立于2007年1月10日。

(截图来自企信网)

从公开信息来看,泛卓利是2015年7月从原控股股东苏州泰嘉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泰嘉电子”)处受让部分股权,成为玮硕恒基的股东。由此可见,玮硕恒基的招股书编制工作并不认真。

玮硕恒基在披露另一位“三类股东”相关信息时,也出现错误。

据招股书,股东赛德特蓝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赛德特蓝图1号”)属于金融产品,基金管理人是北京赛德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备案时间为2019年4月1日。但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赛德特蓝图1号的成立时间为2019年4月1日,备案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

(截图来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

信披差异解释站不住脚

玮硕恒基在招股书中解释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的信息与这次申报文件存在差异时,提及前五大客户及前五大供应商的金额差异是对同一控制下客户/供应商合并披露导致的。但奇怪的是,玮硕恒基招股书披露的部分客户/供应商的合并金额反而低于新三板公告披露的单一金额。

招股书披露,2018年,第二大客户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宝电子”合并同一控制下的合肥联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为2,871.71万元,第五大客户宝龙达集团下属公司(合并同一控制下合肥宝龙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合肥宝龙达”)、深圳宝龙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宝龙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宝新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宝龙达资讯(香港)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为1,897.57万元。但是新三板公示的2018年年报显示,联宝电子的销售金额为2,874.60万元,合肥宝龙达的销售金额为1,899.04万元。这两大客户合并后的销售金额却低于合并前的单一销售金额。

(截图来自招股书)

(截图来自招股书)

(截图来自新三板公示的2018年年报)

同年,招股书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中,第一大供应商苏州特鑫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下称“苏州特鑫”,合并同一控制下重庆特硕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是1,482.82万元,第二大供应商上海精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精科粉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精科智能”,合并同一控制下嘉兴精科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为877.87万元。但是2018年年报披露的苏州特鑫、上海精科智能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657.23万元、992.52万元,明显高于合并金额。

同时,年报披露的第五大供应商昆山辉信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为745.97万元,这一金额大于招股书披露的第四大、第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但是该名供应商并未进入招股书披露的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名单。

(截图来自招股书)

(截图来自新三板公示的2018年年报)

玮硕恒基2019年的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在信息披露上也出现相同情况。更令人感到不解的是,2020年的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销售/采购金额在合并范围一致的情况下,招股书和年报披露的数据仍然存在差异。

招股书披露,玮硕恒基2020年第五大客户纬创集团下属公司(合并同一控制下纬创资通(昆山)有限公司、纬创资通(重庆)有限公司、纬创资通(成都)有限公司、昆山纬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纬腾技术服务(昆山)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为5,921.18万元,2020年年报披露的纬创集团下属公司(合并口径)的销售金额为5,914.97万元。同一客户合并口径下的销售金额依然存在差异。

(截图来自新三板2020年年报)

同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招股书披露,玮硕恒基的第二大供应商苏州特鑫的合并口径采购金额为2,550.17万元,年报披露的该供应商合并口径的采购金额则为2,554.99万元,两个数据相差4.82万元。

玮硕恒基的申报材料频繁出错,中介机构难道“看门”却打起了盹儿?注册制下,信披工作仍是重中之重,玮硕恒基及其保荐机构应加强信披工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