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生物)是以研发、生产和销售以“RNA实时荧光恒温扩增(SAT)”专利技术平台为基础的分子诊断试剂和设备一体化产品为主营业务的科创板拟上市公司。公司专注于为生殖、呼吸、消化、血液、食品、环境安全等领域病原体的体外诊断提供解决方案。

招股书显示,仁度生物是国内最早一批专注于RNA恒温扩增技术和产品的生命科学企业,开创性地研发了SAT专利技术平台。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技术比较中,我们发现,除了公司采用SAT技术路线之外,其他可比公司都采用常见的RT-PCR(即: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式反应)方法。公司的技术路线可谓独树一帜。

可是,经我们研究发现,仁度生物招股书或遗漏了三家由仁度生物监事关铭兼任执行董事的关联方,而这三家企业经营范围都涉及医疗器械销售与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另外,上海临港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了对仁度生物的预收款项,但招股书中找不到对应的预付款,即使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长期预付款项来看,两者差异仍然明显。此外,招股书披露的合作研发和在研项目信息也出现矛盾。

或未披露三家监事兼任执行董事的关联方

招股书显示,自2020年11月至今,关铭担任仁度生物的职工代表监事。除了担任公司监事之外,关铭兼任上海海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富石油)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还兼任苏州白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桦咨询)监事。

据《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规定,由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独董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按此规定分析,上述关铭兼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海富石油,应为仁度生物关联方。

除了海富石油之外,监事关铭是否还兼任其他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呢?就此问题,我们致函询问了仁度生物,得到的答复是否定的。

对于其他疑似关联方信息披露遗漏的质疑,仁度生物以招股书披露的时间节点早于相关董监高在关联方开始任职的时间来解释。对于关铭对外兼职形成的关联方,公司回复称,其中两家已在招股书中披露,关铭兼任另一个公司(白桦咨询)的监事,按规定不属于关联方。

根据其回复的说法,我们对招股书上会稿“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重新分析研究,截至2021年6月30日,仁度生物与关铭兼任董事、总经理有关的关联方仅海富石油一家,而关铭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宜兴市鹤平新材料有限公司已经注销。

此外,工商信息显示,上海全自配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自智能)、海南海新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宝)和上海筑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轩生物)的执行董事都是关铭。

全自智能、海新宝和筑轩生物分别设立于2021年3月31日、2020年12月15日和2016年1月18日,都在招股书上会稿披露关联方的时间节点之前。检索工商变更的结果显示,从三家公司设立起,关铭就已担任上述公司的执行董事。

值得关注的是,全自智能的经营范围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海新宝的经营范围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筑轩生物的经营范围则涵盖了“第一类医疗器械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而仁度生物的主要产品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1年11月3日),公司共拥有20项获批或已经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其中第三类医疗器械有13项,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有7项。

如果全自智能、海新宝和筑轩生物的执行董事关铭就是仁度生物的监事关铭,那么招股书不仅可能遗漏了三家关联自然人兼任董事的关联方,而且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经营业务相关,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内,是否曾与公司发生尚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呢?

预付款与上海临港披露的预收款对不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上海临港,证券代码:600848.SH)2018年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临港对仁度生物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余额为1093.88万元,对仁度生物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仁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1023.11万元,账龄也超过1年。换句话说,2018年末,上海临港对仁度生物合并口径的1年以上预收款项金额合计为2116.99万元。

但招股书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仁度生物合并口径预付款余额仅有136.70万元,账龄都为1年以内。

两相比较,上海临港2018年年报披露的合并口径预收款金额(2116.99万元),比仁度生物招股书披露的预付款金额(136.70万元)高了1448.64%,差异巨大,两者的账龄也不匹配。

对此,仁度生物回应称,“公司预付上海临港款项为购房款,招股书中列示为‘预付长期资产款’”。

可是,招股书上会稿中,却没有任何关于“预付长期资产款”的信息。

如果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2352.21万元(与回复金额一致),作为仁度生物预付上海临港的购房款,那么招股书披露的预付购房款(2352.21万元)仍然比上海临港2018年年报披露的预收款项(2116.99万元)高了235.22万元,差异幅度为11.11%。

两处科创信息披露自相矛盾

除了上述两个疑点之外,仁度生物招股书披露的合作研发与在研项目的信息又都出现了自相矛盾的情况。

先看合作研发。招股书在介绍“合作研发”情况时显示,报告期内,仁度生物的产品均为自主研制,不存在合作研发的情况。

但招股书披露的“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的情况”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复旦大学为仁度生物预付款项余额第一大单位,预付款项金额为100万元。招股书称,“复旦大学预付款项为发行人向其支付的合作研究项目技术服务费”。

公司一方面自称“不存在合作研发”,另一方面又向研究项目合作方预付技术服务费,不矛盾吗?

再看在研项目。招股书在“发行人主要在研项目情况”中显示,第8项在研项目为“B族链球菌(GBS)核酸检测试剂盒”,所处阶段为产品研制,研发经费预算为280万元。但在“公司研发项目具体情况”中,该在研项目却不翼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