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南京,记者 武超)讯,海伦哲(300201.SZ)控制权之争还在继续,现实控人金诗玮与原实控人丁剑平正以剑拔弩张的姿态对峙。在此过程中,引发双方争斗的真相也正在浮出水面。

10月23日,海伦哲回复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质询函,将一笔具有争议的交易拉回了人们视野。

2016年,海伦哲以2.6亿元收购连硕科技,但在今年仅以1元价格售出。这离奇的一进一出,让市场大跌眼镜。对此,海伦哲给出的解释是,目前连硕科技有7家欠款客户,多达2.47亿元的应收账款被交易对手拒绝付款,且认为是不存在的。

有市场分析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这意味着连硕科技为了完成业绩承诺,虚构收入和利润的可能性极大。对此,财联社记者联系海伦哲相关负责人,但是仍然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刚过承诺期,业绩大变脸

连硕科技是海伦哲2016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收购而来,交易对价为2.60亿元,而彼时连硕科技账面价值为6205.48万元,整体增值率达318.98%。海伦哲当时称,通过收购连硕科技,上市公司将新增工业自动化智能生产线和光电产品自动光学检测设备的业务。

为了完成这笔收购,连硕科技原股东承诺,连硕科技2016年度、2017 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1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5200万元。这四年间,连硕科技顺利完成业绩承诺的总额。不过,在渡过业绩承诺期仅一年后,连硕科技业绩出现断涯式跳水。根据2020年报,连硕科技当年营业收入3153万元,净利润亏损2.89亿元;截至2020年底,净资产为-1815.74万元。

如此巨大的反转,也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此,2020年三季度,海伦哲对连硕科技剩余2.42亿元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直接导致当期公司业绩巨亏。而彼时,海伦哲实控人已变更为金诗玮。

最终在2021年4月28日,海伦哲将连硕科技以1元价格转让给吴泽勤、宋俊两名自然人。不仅如此,还将连硕科技欠海伦哲的7018.18万元债务予以减免。

对于将连硕科技1元卖出,当时披露的董事会表决情况中,就已经显现出各方分歧。董事金诗玮、薄晓明等人投“同意”票,董事张秀伟先生投“反对”票,并指出“在连硕部分资产和过去经营业绩的真实性还没有出结论的情况下,如此处置资产不妥。”董事尹亚平投了“弃权”票,理由是:审计报告结论“存疑”,转让价格无论是1元还是500万依据都不足。

而在本次对投服中心的回复函中,海伦哲表示,公司转让连硕科技100%股权,是以连硕科技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815.74万元为基础,并充分考虑连硕科技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8295.16万元且已无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经各方协商,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转让连硕科技100%股权。

对此,接近公司的知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虽然公司在回复函中说明了情况,但是并未化解市场的质疑,承诺完成后业绩大变脸,随后又以1元贱卖,这一系列的操作充满了太多疑问。

“这也是导致双方冲突的根本原因。” 该人士表示,因为连硕科技业绩的诡异变化,金诗玮方面怀疑丁剑平方面在转让上市公司时,隐瞒了部分真实情况;也因为卖价过低缺乏依据、且有很多账目不清楚,丁剑平方面怀疑金诗玮方面贱卖了子公司。

应收账款被质疑造假

海伦哲对连硕科技的收购颇为蹊跷。海伦哲在《关于深交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称,连硕科技未偿还公司借款,公司尚未豁免其债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标的公司的债权计提8420.1万元减值准备,将持续关注债权回收情况。投服中心亦对海伦哲能否有效收回连硕科技的债权存疑,因此向海伦哲提出质询。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海伦哲在回复函中披露,连硕科技的主要应收账款的对象,均不认可存在欠款。财联社记者统计,这部分应收账款合计高达2.47亿元。目前,连硕科技已经对有关应收款进行起诉与仲裁。

根据连硕科技提供的《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9月30日,合胜勤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为7528.97万元,东莞市沃顿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1485.06万元,但两家公司均拒绝付款,且认为不欠连硕科技款项。

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为6322.02万元,深圳达闼负责人杨娅认为不仅不欠连硕科技款项,反而因其个人担保连硕科技应退给深圳达闼货款2500多万。

此外,还有四家公司表示连硕科技的交易只是走账,或者在签署销售合同的同时又签了退货协议,或者只是在卖发票,因此应收账款均为虚构。这些公司是:深圳晋阳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欠款5936.59万元,深圳市欣中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欠款2834.91万元,东莞市井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欠款381.80万元,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欠款194.40万元。

对此,有市场分析人士向财联社记者称,连硕科技的坏账牵扯公司多、涉及金额高,且金额与对赌期内号称完成的业绩收入相近,其业绩存在造假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