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市公司并购案中,因收购标的业绩不达标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常见,但因标的公司业绩暴增导致纠纷的却很少见。科华生物002022.SZ)就遇到了这种“幸福的烦恼”。

近期,科华生物卷入了一场百亿仲裁官司,公司部分资产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核心子公司面临失控,起因便是其收购的2家公司于2020年业绩暴增10多倍。

福兮祸所伏。收购标的业绩暴增本是好事,但对科华生物来说,却成了“天价”陷阱,这与其当时选择的收购方式有关。

01

分期收购

2018年6月,在市场一片质疑声下,科华生物斥资5.54亿元,收购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州天隆”)2家公司(二者合称“天隆科技”)各62%股权,并约定在2021年内,转让方有权要求科华生物受让剩余38%股权。届时,标的公司整体估值按下列两者孰高为准:

  1. 9亿元;

  2. 标的公司2020年经审计扣非净利润的25倍。

资料显示,西安天隆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分别为17.88万元、-501.53万元和-154.14万元。

同期,苏州天隆净利润分别为-178.32万元、-116.85万元和-328.41万元,连续3年亏损;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苏州天隆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259.74万元。

根据当时的评估报告,西安天隆100%股权、苏州天隆100%股权的评估值分别为5.2亿元、2.5亿元,合计7.7亿元。

2018年并购完成后,科华生物实现对天隆科技的控股,并给予其在研发、市场、渠道等全方面的支持,双方协同发展的优势逐渐显现。

2019年,天隆科技业绩大幅增长,实现净利润8984万元。

2020年,因赶上了疫情风口,在分子诊断设备方面处于领先水平的天隆科技业绩进一步爆发,当年实现扣非净利润11.06亿元。天府财经网注意到,其中西安天隆2019年净利润仅7886.22万元,2020年达到10.86亿元,增长12.77倍。

如此一来,按照扣非净利润的25倍计算,天隆科技100%股权估值达到276.5亿元,相比2018年7.7亿元的评估值,高出268.8亿元。

而根据2018年交易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天隆科技原股东有权要求科华生物以276.5亿元的整体估值,受让标的公司剩余38%股权,即交易对价达到105.04亿元。

2021年5、6月,天隆科技原股东来函要求科华生物履行上述约定。但科华生物显然难以接受。

科华生物认为:2020年受新冠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天隆科技的收入和利润均出现了爆发式增长,该项增长情况已超出了各方在签订《投资协议书》时正常可预见及可预测的范围;在此情形下,上市公司作为受不利影响的一方,依法有权要求重新协商,以变更或者解除“进一步投资”交易条款,且上市公司也已向对方提出了重新协商的要求。

但对方到口的肥肉岂能轻易放弃?

02

兵戎相见

天隆科技原股东遂提请仲裁,并先行冻结了科华生物部分银行账户、查封了涉争议公司的股权。

原股东的仲裁请求包括:

  • 科华生物按照《投资协议书》约定条款,即以105.04亿对价收购天隆科技剩余38%股权,并支付相关违约金10.55亿元;

  • 如若不成,原股东有权按4.62亿元回购已转让的股权;

  • 再若不成,则解除《投资协议书》恢复原状,原股东返还科华生物相应的投资款4.62亿元;

  • 本次仲裁案全部仲裁费用,以及原股东因本次仲裁支出的律师费用由科华生物承担。

科华生物称,正在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做好各项仲裁准备工作,并将提出仲裁反请求。

与此同时,原股东已向西安市未央区法院申请对科华生物的部分财产进行保全。法院已做出相关裁定,包括冻结科华生物一系列银行账户、查封其持有的天隆科技股权。

除了财产保全,原股东还申请了行为保全。未央区法院裁定:在上海国际经贸仲裁委SDV20210578号仲裁裁决书生效前,科华生物不得行使所持西安天隆62%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不得通过其委派的董事、监事对西安天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内的高管进行变更。

对此,科华生物在公告中表示,未央区法院的保全行为不仅直接摧毁了公司再来西安进行投资的信心,而且将严重破坏西安的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院不顾复议被申请人在仲裁案中的具体诉请,更不顾最高法三番五次强调的严格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直接以“法治”的举措破坏营商环境,公司表示极度的遗憾和失望。

值得注意的是,天隆科技已是科华生物的重要业绩支柱。天府财经网粗略计算,2020年,天隆科技为上市公司贡献了101%的净利润。因此,一旦失去天隆科技,科华生物的业绩将很难看。

有分析认为,科华生物近年来不进反退,在设备、试剂以及内部管理上都比较落后,市场也正在被其它同行瓜分。

不仅如此,105亿天价仲裁案还导致科华生物与圣湘生物(688289.SH)的“联姻”告吹。

8月5日晚,圣湘生物、科华生物格力地产600185.SH)齐发公告称,格力地产全资子公司珠海保联终止向圣湘生物转让科华生物股权。有分析称,终止交易与上述仲裁案有关,因为圣湘生物收购科华生物股权,正是看中了其子公司天隆科技。

目前,科华生物已向未央区法院提交《保全复议申请书》,请求解除上述《民事裁定书》中的相关禁令。

法院是否予以支持,当然要看科华生物占不占理。

03

情势变更?

科华生物拒不履行按《投资协议书》约定收购天隆科技剩余38%股权的义务,理由是: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天隆科技2020年收入和利润出现的爆发式增长构成了法律规定的“情势变更”情形。

那么,何为“情势变更”?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

按照公众号“资管学录”的分析,本起纠纷是否属于“情势变更”,需要回答几个问题:

  1. 本次股权交易的基础条件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利润发生巨增是否属于重大变化;

  2. 此种变化是一时变化还是持久的变化?是当年利润变化,还是以后年度同样变化;

  3. 疫情发生是否属于商业风险?未来发生疫情的可能性是否需要纳入交易当事人的商业考量;

  4.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完全无法预见疫情或疫情的影响?这种预见是准确预见,还是一种模糊预见;

  5. 继续履行合同是否对一方明显不公平?何谓明显不公?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2020年疫情的爆发让体外诊断企业赚得盆满钵满,但如今随着疫情趋于稳定、全球积极推进疫苗接种、疫情进入常态化,新冠检测产业也趋于平静。

根据科华生物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西安天隆、苏州天隆2021-2025年的预测营收增长率分别为-11.8%~22.19%、-18%~31.89%,预测净利润分别为9.46亿~17.23亿、1.34亿~5.78亿。显示经过2020年的爆发式增长后,业绩趋于稳定。

无独有偶,华大基因300676.SZ)近日在互动平台表示,上半年因全球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和服务单价下降,公司基于新冠相关的精准医学检测综合解决方案收入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

更加依赖于核酸检测试剂单一业务的“抗疫第一股”圣湘生物,则在短暂风光过后遭到市场用脚投票,年内股价下跌三成,市值已较2020年8月上市首日跌逾1/4。

天府财经网注意到,圣湘生物2020年76.6%的收入来自核酸检测试剂,到了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净利润增速双双放缓。

04

风控不对等

“资管学录”指出,从科华生物百亿仲裁案已公开案情分析,在上市公司收购业务中,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首先,本起收购涉及分期,并对第二期交易约定了收购价格、定价方式,这实质上类似于远期合约。而股权收购远期合约潜藏的风险远远大于资金业务,除非价格可控、风险可控,股权收购不宜采用远期的方式,明股实债除外。

其次,交易条款需对等控制风险。而本次交易中控制了最低估值,保证了被收购方的利益,但没有控制最高估值,收购方存在潜在风险。如此一来,在出现类似疫情这种特殊经营环境的情况时,收购方面临的风险将不可控。

再次,单年度利润指标与交易估值挂钩不尽合理。单年度利润并不足以反映企业的全部价值,而实践中,利润特别是单年度的利润完全存在人为调整的可能。

站在公平和可操作的角度,分期收购中最好只约定排他的权利,具体估值可依据交易前特定时点的评估值或再行适时协商,如此更为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