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鲸平台 付潇阅

7月20日,来自东加勒比最高法院商业法庭的一纸判决书,在金融、法律行业引发舆论海啸。

该判决书诉讼的标的,是中国大型药企,鲁南制药25.7%股权的归属权。

原告是鲁南制药创始人(赵志全,已故)的女儿赵龙阵营,被告是目前这25.7%股权的持有者,安德森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其背后指向的王某魏某夫妇阵营。

判决书描绘了这样一件商业纷争始末:鲁南药业创始人病危,将女儿的权益装进信托,托付给知名律所律师;律师却在创始人去世以后,伙同妻子,勾结公司高管,暗度陈仓,将女儿的股权占为己有……最终,东加勒比最高法院作出判决:案涉股权的所有权人应为女儿,同时表示,王某的种种行径,有面临刑事责任的风险。

消息一出,多家媒体纷纷感叹律师阵营信托运作之复杂,心机之重。

然而,鲸平台通过分析判决书原文、复盘媒体报道、采访境外信托专家发现,王某的信托运作手法,其实并无太多高明之处。这场戏剧化的冲突,不过是各方冒着巨大风险、踩着法律钢丝逐利的必然结果。

1 《股权代持协议》埋下祸根

企业官网显示,鲁南制药集团是集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生产、科研、销售于一体的综合制药集团,成员企业包括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鲁南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等,位列中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2021年,品牌价值达121.91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鲁南制药始创于1968年,其前身是郯南制药厂。

上个世纪90年代初,药厂经营困难,账面净资产不过19万元,利润几乎为零。

很快,赵志全出任厂长,通过人事改革、劳动改革、分配改革等方式,使得郯南制药厂实现扭亏为盈,逐渐壮大。

发展过程中,鲁南制药为了享有中外合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找到烟台发展公司在境外的全资子公司鲁信(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公司”)进行合资,由鲁信公司持股25.7%,将自己变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0年以后,鲁南制药与烟台发展发生分歧,决定把鲁信公司手里持有的公司股权转卖出去。转卖的对象,名为凯伦美国公司(Kunlun US),是今天判决书中的被告方阵营——王建平夫妇在美国设立的公司。

2001年3月15日,鲁南制药和凯伦美国公司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由凯伦持有鲁南制药的25.7%的股权(鲁南制药出资);凯伦代鲁南制药行使股东权利;鲁南制药有权处分代持股权并有权随时终止代持协议。次年,股权正式从鲁信公司转移到凯伦手上。

接下来,凯伦与鲁南制药一路“开枝散叶”,投资新设贝特公司、厚普公司,这些公司在后面几年里,向凯伦美国公司派发了股利,用于偿还凯伦美国购买股权的借款。

此后,整个集团通过新设BVI公司、信托等方式进行了数次调整,于2011年7月19日形成了以下股权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鲸平台智库专家,境外信托专家TC GROUP陈东超对鲸平台表示,“鲁南制药出资借款给凯伦美国收购自家25.7%股权”这个动作,明显属于法律灰色地带。这是触发整场风波最原始的动作。

赵志全把鲁南集团变成“假外资”,享受到了相应的利益,让他没想到的是,企业股权被他人篡夺的风险,也就此埋下了。

2 涉案律师的运作手法与心理

2011年7月,王某的妻子魏某,作为安德森公司的唯一董事,宣布设立“赵氏信托”。

信托财产是安德森公司持有的前述5家公司的股权,凯伦BVI公司为委托人与受益人,安德森公司为受托人。信托成立当日,安德森公司持有的股权被转移至魏某名下。

陈东超表示,“赵氏信托”大概率是基于税务考量,赵志全授意设立的。

2014年11月14日,赵志全因病逝世,享年57岁。这位创始人用了生命中近一半的时间,把一个净资产不足2万元的小药厂,组建成了净资产60亿元,年缴税8亿元的现代化制药集团。

据齐鲁网等媒体报道,早在十余年前,赵志全便被确诊为胸腺癌,他始终在隐瞒病情的情况下布局战略、经营企业、安排后事。

据法院判决书,赵志全生前,曾两次致函指示魏某将赵志全持有的安德森的股权及该公司名下财产悉数转给独生女赵龙。

或许,在赵志全看来,自己已竭尽所能为企业、家人铺好了后路,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转折,就此开始。

综合法院判决书和各界媒体报导,赵志全去世后,鲁南制药内部,各方势力开始暗流涌动,进行内斗。

一条战争主线是:掌权者与董事会元老激烈争夺企业控制权。张贵民手持赵志全遗嘱,上位成为企业掌舵者,而鲁南制药董事会三位元老(张则平、李冠忠、王步强)却对这份打印版本的遗嘱存疑,试图罢免张贵民董事长之职。

另一条战场主线更加凶险:备受创始人信任的王律师,竟然开始掠夺赵志平之女赵龙的股权。

2015年6月,王某和鲁南制药其他高管新设两家公司——嘉德公司、中智公司,魏某在赵龙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安德森公司的股份悄然“易主”,转给这两家新公司。

2016年,律师王某又新设恒德公司,担任唯一股东和董事;其妻设立“菩提树信托”,指定恒德公司为受托人,管理嘉德公司持有的安德森公司的90%股权,而原始受益人是除了赵龙以外,竟然还有律师王某的女儿。王某作为信托保护人,有权增加或移除受益人。

陈东超表示,如果说,此前签署“代持协议”,设立“赵氏信托”,都是出于为赵志全利益考量,王某夫妇设立“菩提树信托”等一系列操作,已经开始明显违背赵志全的利益与遗嘱了。

关于恒德公司的设立,陈东超注意到一个细节,其全称中含有“PTC”字样,据了解,含有这种字样的企业为私人信托公司,其特点是不引入第三方作为受托人,信托公司话语权更高,且私密性更强。

王某的女儿出现在“菩提树信托”原始受益人中这件事,也让人感到匪夷所思,陈东超等行业专家猜测,从鲁南集团变为“假外资”企业开始,王某全程策划、参与了企业一系列资本运作,而有些运作,比如“通过代持购买自家股权”行为处于法律灰色地带,不排除王某立下了某些功劳,甚至掌握了某些内幕,并以此作为筹码,取得利益的可能。

2017年2月,赵龙从王某口中得知,嘉德公司持有安德森公司90%的股权,另外10%由中智公司持有;3月,赵龙想召集股东大会,但是魏某向鲁南制药发表声明告知,赵龙及其母亲已经不是安德森公司的股东了。很快,鲁南制药的另一名外部律师向赵龙出示了2001年的《代持协议》,赵龙这才得知此份协议的存在。

赵龙才看清,应该归属自己的股份,竟被律师伙同公司高管,全部侵吞。赵龙表示,要与王某对簿公堂。

眼见东窗事发,王某火速提出其辞去菩提树信托保护人的职务,王某女儿也签发弃权声明,放弃其在菩提树信托的受益权。

要知道,保护人具有监督受托人、增加或移除受益人的权力,权力非常之大。王某阵营快速与“菩提树信托”撇清关系,是一种尽可能减轻自身责任的做法。

然而,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法院判决将胜利判给了赵龙阵营,并对王某阵营的行径予以严厉、犀利的批评。

陈东超表示,复盘此案件,幸好创始人与王某阵营的一系列运作,是通过基于境外股权架构的信托来实现,可以受到英美法系的保护,如果是通过签署文书等方式运作,赵龙在东加勒比最高法院维权的难度会大幅度增加,法院甚至可能不会受理。

该判决曝光了鲁南制药长达近20年的股权纠纷、云山雾罩的宫斗内幕、国内一线知名律所合伙人利用其法律、信托专业知识步步为营,夺取受益人权益的可怕行径。

王某阵营的运作手法,并无太多高明之处,不过是在专业知识层面,利用了海外股权结构不易被境内查看的特性、专业法理知识;在心理揣摩方面,利用了受托人极度逐利、对自己深度信任的心态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