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聚合顺,证券代码:605166.SH)是一家以聚酰胺6切片(注:“尼龙6切片”)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化工行业上市公司。近期,该公司披露了上市后首份年度报告,即2020年年报。

经我们研究发现,在年报披露前的2021年3月31日,聚合顺近年来首次名列杭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但是该期后重大环保事项并未在年报和临时公告中披露,甚至直接被年报否定了。此外,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晓光的简历,在年报和招股书中有两个不同的版本。年报和招股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总投资额,比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中披露的项目投资额高了近1.8倍。

首次名列“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显示,2021年3月31日,生态环境局出具“杭环发【2021】25号”文件,下达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杭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其中,聚合顺分别名列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第68位,以及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第31位。

信息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通过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历年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跟踪调查,我们发现,这是聚合顺自2018年以来首次登上“重点排污单位”榜单,或许应该算是公司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事项了。

可是,报送于2021年4月15日的聚合顺2020年年报,对于这一发生于半个月前的期后重大环保事项却无任何信息披露。年报甚至还否定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情况。

信息来源:聚合顺2020年年报

不仅2020年年报,而且公司的临时公告也没有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巨潮资讯网显示,从2021年3月31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符合上交所临时公告“及时”披露的定义),聚合顺都未披露任何临时公告,更不用说临时公告的内容与名列重点排污单位有关。

信息来源:巨潮资讯网

无论是公司的年报,还是临时公告,都未披露上述聚合顺成为2021年度杭州市重点排污单位的信息,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及时?值得投资者们关注。

年报和招股书披露了两份不同的监事简历

2020年年报显示,李晓光是聚合顺现任监事,在1992年至2009年期间担任湖北咸宁市化纤厂生产部经理聚合车间主任。

信息来源:聚合顺2020年年报

但据聚合顺招股书显示,1992年9月至2006年5月,李晓光担任湖北省咸宁市化学纤维厂生产部主任;2006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锦隆化纤有限公司聚合车间主任。

信息来源:聚合顺招股书

两处的信息披露明显不一致。按理说,除了年报报告期内发生的职务变动之外,上市后首份年报和招股书披露的董监高简历应该是完全一致的。年报上修正了公司董监高简历的早期信息,恐怕只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聚合顺招股书披露的相关信息不真实。

募投项目的验收报告“打脸”年报、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以下简称:10万吨尼龙6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聚合顺申请IPO的两个募投项目,两个项目的环评批文号都是“大江东环评批【2019】4号”。这或许意味着,公司向环保部门申报环评的建设项目仅有一个,而且该建设项目包含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

信息来源:聚合顺招股书

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披露,2020年4月1日,生态环境局受理了《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切片生产线和聚合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简称:尼龙6生产线与研发中心项目)。该报告显示,2019年1月9日,杭州市环保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文号为“大江东环评批【2019】4号”。换句话说,这个项目就是与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相应的建设项目。

信息来源:竣工验收报告

另据竣工验收报告显示,截至“尼龙6生产线与研发中心项目”竣工验收,该项目总投资为13884.04万元,环保投资为647.25万元。

数据来源:竣工验收报告

但据招股书显示,项目投资额方面,“10万吨尼龙6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额分别为32835.29万元和5908.17万元,两者合计项目总投资额为38743.46万元。而环保投入方面,仅“10万吨尼龙6项目”的环保投入就已达到853.00万元。

数据来源:聚合顺招股书

此外,2020年年报披露的“10万吨尼龙6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与招股书披露的金额相一致。

数据来源:聚合顺2020年年报

两相比较,2020年年报和招股书披露的“10万吨尼龙6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合计投资总金额(38743.46万元),比竣工验收报告披露的“尼龙6生产线与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额(13884.04万元)高了179.05%。而前者披露的环保投入金额(853.00万元)也比后者披露的环保投入金额(647.25万元)高了31.79%,差异都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