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一

出品:全球财说

自2019年起,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中国证监会将每年5月15日设立为“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至2021年已是第三个年头。

数据显示,随着投资热情不断高涨,A股投资者数量不断攀升,仅2020年全年A股新增投资者数量便高达1802.25万,至2021年2月底,全市场投资者数量首次突破1.8亿。

这主要源于A股市场体现出较强的赚钱效应,2020年全年上证综指上涨13.87%、深证成指上涨38.73%、创业板指更是上涨近65%。

然而,2021年春节后市场呈现较为低迷态势,板块轮动让诸多投资“新人”倍感恐慌,同时追涨杀跌甚至是“杀猪盘”等情形不断出现。

值此第三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之际,《全球财说》从政策、监管及个别案例的角度来说说投资者保护的那些事。

强化监管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退市新规影响显现

首先是监管。

2020年,作为注册制元年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资本市场在监管制度上迎来根本性改革。

强化监管、退市常态化成为方向性变革,也成为最新的关键词。就在2020年最后一天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正式发布一系列退市新规。

在新规中,明确从严收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指标,大幅强化财务造假标准,完善“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退市标准。

同时,退市新规中还新增“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明确规定相应扣除项目,更为精准的指向已丧失经营能力的“壳公司”。

根据金融界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监管部门向632家上市公司发出共计1136封关注函,该数字较2019年有明显提升,关注函数量同比增长53.72%。

同时,2020年监管部门下发问询函约1393封,主要问询内容包括财报情况、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媒体舆情等。

除了关注函及问询函,2020年监管函下发数量有所下降,共计448封。

关注函、问询函、监管函可以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关注函主要用于提醒与督促,问询函用于质询与警示,到监管函才上升至监管级别。

随着关注函、问询函的增多,可以看出监管层面更加倾向于常态化的持续关注,更加注重上市公司的细节性问题。

随着2020年年报披露结束,在退市新规的精准监管下,沪市共有6家暂停上市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并且共计75家上市公司“披星戴帽”被出具风险警示。

康美药业为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 多个“首例”标志迈入新阶段

第二个突破,便是集体诉讼制度落地。

2020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日,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随后,投服中心公开发布《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业务规则(试行)》。

一系列制度的出台,标志着2020年3月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第95条规定的“中国式”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切实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2021年4月16日,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

这是中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被看做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上的标志性事件。

作为昔日千亿市值的医药“白马”,康美药业于2018年底因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结果,2016年-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约300亿元,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达886亿元。

由于案件恶劣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康美药业由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众望所归。

中国证券市场主要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由于过度分散、单个投资者索赔金额较小等诸多原因,对由于上市公司原因造成的权益损害维权成本高、诉讼无从下手,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正是破解难题的关键。

“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是特别代表人的关键。以康美药业为例,自2017年4月20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8年10月15日闭市后仍持有康美药业股票,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适格投资者均被纳入原告范围,此后有“两次退出”的选择权。

也正是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为中小受损投资者提供了“搭车”的便利,且在法院判决执行后第一时间通过交易系统等便捷方式,将赔偿金分配给每位原告投资者。

与此同时的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魏某等315名投资者与被告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为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以胜诉告终。

根据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9万余元。

也正是康美药业与飞乐音响的两个“首例”,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正在稳步迈入新的阶段。

自觉防范投资风险 切莫盲目追涨

说完政策与监管,还有一点不得不提,那便是投资者自身的理性投资以及自我保护。

首先便是,投资者要自觉防范“妖股”的投资风险,毕竟每一只妖股背后,损失最大的往往是追涨接盘的中小投资者。

5月14日,上海证券报刊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公告显示自然人景华因涉嫌操纵仁东控股,证监会拟对其处以5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仁东控股作为2020年值得一提的“最牛妖股”,一年时间中股价缓慢上涨,年内最大涨幅一度超过300%。然而之后便是高位闪崩,以及连续的14个跌停。

2020年11月20日,仁东控股盘中触及最高价64.72元/股,至2021年2月初最低跌至6.98元/股。对于追高的普通投资者而言,可以说是连出逃机会都没有直接跌进“地狱”。

消息显示,操纵仁东控股股价的背后庄家有德御系、牛散景华、香港资本玩家张永东以及内蒙古富二代霍东,而背后庄家目前已被司法控制。

无独有偶,除了5月14日对自然人景华的处罚外,前一日广东证监局网站刊出对自然人江丽芬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中披露了,江丽芬控制使用7人名下的10个证券账户,操纵姚记扑克、彩虹股份等8只股票股价的行为,在两年时间内共计获利700余万元。

广东证监局决定合计对江丽芬没收违法所得709.2万元,并处以1511.86万元的罚款,共计罚没2221.06万元。

2021年2月,证监会通报2020年违法违规案件办理情况,其中新增操纵市场立案案件51起。

在监管层严打操纵股价的同时,概念炒作之风仍然不绝,庄家借助资金拉涨股价,利用信息不对称及中小投资者追涨行为从中巨额获利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最终结局,“财务自由”者寡,更多的是“血本无归”。

随着越来越多投资者涌入,相较于政策及监管,理性投资并掌握基本投资知识更是自我保护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