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跟谁学”(已更名为“高途课堂”)、“学而思”等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顶格罚款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跟谁学、学而思、新东方在线、高思教育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和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跟谁学、学而思、新东方在线、高思教育分别通过旗下运营网站/APP或天猫商城销售多款培训课程。其中,跟谁学销售页面显示“¥11998元,联报优惠¥3880”,学而思销售页面显示“价格¥799.00,促销价¥20.00”、新东方在线销售页面显示“优惠后¥199 ¥2160”、高思教育销售页面显示“原价1770,¥214”,但以上原价(标注的高价)在促销活动前从未成交,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指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执法,重拳查处虚假噱头宣传和虚假广告、以划线价等形式虚构原价、价格欺诈、未对相关资质进行公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未经许可擅自开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开甲财经注意到,4月23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检查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发现问题的通报》指出,近日,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招生收费、广告宣传、课程师资等内容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一、学而思网校:网站、APP全面售卖秋季课程,违规提前招生收费。以不当用语误导学生报名缴费。部分直播类课程晚于21:00结束。

  二、高途课堂:APP等渠道售卖秋季课程,违规提前招生收费。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格售卖课程。以不当用语误导学生报名缴费。

  三、网易有道精品课:网站、APP售卖暑秋联报课程,违规提前招生收费。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格售卖课程。以不当用语误导学生报名缴费。

  四、猿辅导:在平台促销暑秋联报课程,违规提前招生收费。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格售卖课程。

  北京市教委指出,针对上述问题,已责令相关机构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限期在本机构网站或公众号显著位置公示整改措施和结果。市教委将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持续规范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秩序。

  企查查数据显示,北京新东方讯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东方在线”)曾两次遭遇行政处罚。2018年6月,新东方在线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罚款10万元。

  2019年2月,新东方在线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罚款10万元。经查,进入北京新东方学校网页,点击“出国留学” 中的“IELTS雅思”进入“雅思网络课堂”栏目,该栏中有蔡一峰、赵华杰等四名学 员头像,头像旁边有“蔡一峰 雅思8分 听力单项9分,在新东方学到了应试技巧,是 自己取得高分的一个必要因素”“赵华杰 雅思7.5分 经历了雅思考试,自己的英语能 力在无形之中已然得到了很大提高”等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已构成了广告发布者发布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消除影响,并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罚款50000元。

  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学而思”)曾五次遭遇行政处罚。例如,今年1月,学而思小木虫网站展示登载的地图未依法履行地图送审程序且地图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地图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警告并处罚5万元。

  

  2020年8月,学而思在《邀好友返学费》特殊问题解释中内容为:“本活动所有数据以学而思网校系统数据统计为准,如有发现违规行为(恶意刷返还学费等),学而思网校有权取消该用户活动资格及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范围内归学而思网校所有”。当事人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规定,对学而思作出行政处罚:警告。

  北京高思博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高思教育”)也曾遭遇行政处罚。今年3月,高思教育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