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傻秋说,121再不涨停,恐怕我要把你往后的火锅钱一起怼进去。

“其实火锅也花不了多少钱。”她仿佛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说的是往后十年的火锅。”

“四川人十年不吃火锅那还是四川人吗!”

所以121最后还是涨停了。

羡慕秋神,随随便便就能亏个大几百万,偶像啊,秋神。

做交易其实是件很奇妙的事情,久了看世界的视角会不一样。

我们终将一个人面对这世界的兵荒马乱,可是有一个人还能懂你,真的很难得,尤其是这一行,败了孤独,成了也是孤独,百年孤独。

《仙3》神界大将军飞蓬和魔尊重楼大战天界,受伤了,月华树下会有夕瑶去给他疗伤,漫漫十年路,跌宕流离,诸多的荒唐,自认成长速度不算太慢,若能侥幸与群雄争得一二胜负手,我希望回去,做她的张小癫。

这可能是我比很多前辈幸运的吧,那次看到秋神的签名,很霸气:

“神,是不需要女朋友的。”

然后下面是自己再KTV里唱独家记忆,成名了,黄金榜上,举手可见天地,可当年的那个人,却也再找不回来了。

所以现在我很珍惜很珍惜,或许这也注定我很难走到巅峰造极境界吧,但我发现自己的确不太适合走所谓先成功再去找一个传统意义上优秀的女孩子与之相配的路子,可能是出身本就草莽,山前不相逢,山后不相见,我就喜欢那个一直陪着我走过来的家伙,她惯着我,我宠着她,

男儿心中事,铁马冰河朱砂痣。

人生的路很长,最重要的是体验感和不后悔,我喜欢超短,除了赚钱的法子足够暴利,还可以令人感到分外刺激,杀伐决断,纵横驰骋,享受战斗的快感,对于我这种不愿处理诸多人事交道的人而言可谓再好不过,本身性格上也有孤傲的东西在。

距离和世间并不能成为阻挡,山海也就那样。

“等我啊,打个飞的回来陪你吃火锅。”

“上海什么都有,回来干嘛?”

“没有你啊,这满城的繁华,也留不住我的心。”

文学底子还没丢,来两句修辞我还是会的,我身边不会再有其他女孩子,过往的人和事,留在尘埃里,光影散乱,斑驳一地是记忆。

那年夏天,躺在你大腿上安静地看漫天的星星,是我心灵最安定的时候,也可能是这么多年下来,彼此早已莫逆于心,语流什么的都很熟了。

终究,一个死文青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