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创业板2021年第9次审议会议上,灿星文化IPO申请遭到否决,本次灿星文化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2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灿星文化此次IPO拟募集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综艺节目制作营运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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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星文化IPO遭否决的消息,多少让坊间有些意外——灿星文化是国内知名的电视节目制作和运营商,《中国好声音》《中国达人秀》、《这!就是介街舞》、《蒙面唱将猜猜猜》等节目皆出自该公司的制作。

有消息称,在发审委昨天的会议上,有关审议灿星文化IPO的进程长达3小时,也是昨天上会的四家企业中耗时最长的一家。

盛名在外,却意外遭否,灿星文化何以至此?

招牌节目《中国好声音》每况愈下致营收不断下滑

看完灿星文化的招股书等IPO相关资料,不得不感慨一句,灿星文化这是上市错过了好时机。

如今的《好声音》,已经不复当年万人空巷的盛况,但灿星文化的主打项目依然是它。

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中国新歌声》、《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制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33%、32.96%及26.67%,其中《中国好声音》的相关收入每一年都在下滑,比起高峰时2016年的10亿元,到了2019年只剩下4.62亿元,下滑超过50%。

灿星文化近年来也一直在力图摆脱过于依赖《中国好声音》的境况,但是无一款节目能达到《中国好声音》当初的盛况,这也导致《中国好声音》尽管已经大不如前,但仍是灿星文化的“扛把子”节目。

根据招股书财报数据,2017年灿星文化净利润为4.55亿元,而2020年二季度灿星文化的利润仅为5944万元,其利润下滑趋势明显。

有巨额商誉减值可能

灿星文化2020年二季度末的净资产为37.79亿元,而商誉就有16.36亿人民币。

也就是说,灿星文化的资产构成之中,商誉占了接近一半。

本次商誉的形成来自于2016年公司的一次收购,当时灿星文化收购了梦响强音这家公司,收购价格为20.8亿元,然而梦响强音当时的净资产仅为1.12亿元,所以形成了19.68亿元的溢价。

去年四月,灿星文化进行了3.47亿元的商誉减值。

而且梦响强音去年的业绩已经出现了大幅度下滑,灿星文化的商誉雷可能还在后面。

灿星文化的违规代持往事

上市委在昨天的会上质询了灿星文化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灿星有限成立至红筹架构搭建期间,贺斌等4名中国公民根据美国新闻集团安排持有灿星有限股权,灿星有限经营范围包括当时有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和文化(含演出)经纪业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安排是否存在规避相关外商投资规定的情形,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灿星文化在招股书中未提及此事,但这件事对其ipo失利的影响未必比利润下滑趋势小。

灿星文化成立于2006年3月24日,由自然人贺斌、盘斌共出资300万元,各占50%股份;2009年2月,盘斌、贺斌与自然人龚牧龙、马天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盘斌将其所持有的灿星有限 50%股权作价人民币 1 元转让给龚牧龙;而贺斌则将其所持有的灿星有限45%股权仅作价人民币 1 元转让给龚牧龙;同时,贺斌将其所持有的灿星有限剩余的5%股权作价人民币 1 元转让给马天宁。

2011年4月,龚牧龙、马天宁又与自然人张晓婉、吕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龚牧龙将其所持有的灿星有限95%股权又作价人民币 2元转让给张晓婉;马天宁将其所持有的灿星有 5%股权作价人民币1元转让给吕田。

此后,张晓婉与吕田则又将股权转让给了自然人李怀宇。

2015年12月,李怀宇将灿星有限的100%股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星投。

上述贺斌、盘斌、龚牧龙、马天宁,均属于上市委质询时提到的“根据美国新闻集团安排持有灿星有限股权”。

龚牧龙、马天宁二人是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员工,也是美国新闻集团的中国法律顾问,从未在文化行业中有任职经历。

上述复杂的多次股权交易中,不管是从谁到谁,是1元还是2元,无疑都违反了商务部有关外商投资产业的法规。花朵财经了解到,在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对外商投资广播电视和电影等业务有明确的限制,合作是可以的,但独资是被禁止的,而灿星早期的股权代持行为明显是为了规避相关规定。且在本次上市筹备期间的所有公开资料中对此只字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