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东不想再继续出资经营,应该如何解决股权问题呢?

很多公司都是朋友或者志同道合之士相聚在一块,把握公司内的股份,共同享受或负担公司内的盈亏。

股权转让对于很多人来说相对陌生,中间过程对于不熟悉的人来说比较复杂,当股东中间出现不想继续出资经营的股东,那应该怎么正规合法的解决公司内部的股权问题呢?

今天大道优才小编为大家带来一些股权转让的一些常规经验:

首先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以及对外转让;

对内转让:受让方应当为本公司的股东,两方达成协议,对内转让出资额,工商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的出资证明生效并具备法律效果。

对外转让:受让方是不属于本公司股东的第三方,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受让方的主体中,如果第三受让方是公司,就要考虑是否通过股东会议进行决策,如果第三方主体是自然人的话,就要核查一下他有没有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双方签订合同时,应该保证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真实有效,保证此次股权转让的股权完整无缺,无任何抵押、担保第三方权益。

下列是股权转让需要的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章、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者复印件

新旧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主体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主体是公司的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税务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税务实名资料,工商实名流程

股权转让时间在10个工作日左右,在股权转让发生争议时,一定要保护好自身利益,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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