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壹零

来源:GPLP犀牛财经

8月20日,黑龙江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因违规开展非金不良资产收购,被罚款20万元。

据信达资管官网和天眼查提供的信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381.6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子艾,总部位于北京市,主要从事金融服务以及经营不良资产等。2013年12月12日,信达资管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成为首家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票简称“中国信达”,股票代码“01359”。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