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蓝鲸财经

继发布征求意见稿2个月之后,互联网贷款新规在广泛关注中正式落地。

银保监会官网7月17日公告,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七十条,界定了互联网贷款的内涵与定义,对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以及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指导,此外,还强调资金了用途,规范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等。

补齐制度短板

近年来,商业银行在不同程度上以多种方式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分析认为,商业银行发放互联网贷款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银行基于零售业务线上化的自营线上贷款;二是通过助贷机构撮合来发放贷款的助贷模式;三是银行与同样具有放贷资质的持牌公司合作出资的联合贷模式。

依托于大数据和模型,互联网贷款相较于传统线下贷款模式具有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无人工或极少人工干预、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到,互联网贷款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伴随着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过度授信、资金用途不当、风险管理不审慎等问题和风险隐患也暴露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

实际上,监管层也一直在探索对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指导道路。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2017年,原银监会相继推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民营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等作出规范要求。

然而,现行相关管理办法未完全覆盖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进一步表示,当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对客户进行线上认证,实际上已突破了面谈面签和实地调查等规定,“因此,有必要尽快补齐制度短板,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规范发展。”

监管要求审慎下呈支持态度

今年新冠疫情以来,互联网贷款等“无接触”在线化服务发挥其长处,特别是在纾困中小微融资方面中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使得尽可能规范互联网贷款规范发展具有紧迫性。

此次《办法》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主体机构、合作机构、业务模式、贷款模式及额度等多个方面作出全面具体的定义与内涵规定。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中传递的监管态度积极且审慎。

廖志明表示,《办法》指出互联网贷款作为传统线下贷款的重要补充,可以服务传统金融渠道难以触及的客户群体,其普惠金融特性较为突出,在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关键期可以有效支持实体经济。既明确了监管对发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支持态度,同时又对商业银行开展该业务提出“自主风控”、“适度分散”、“限额管理”等审慎要求。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黄艳斐、资深研究员张哲宇表示,从《办法》的内涵规定看,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监管总体与“放管服”的改革导向看齐,诸多方面摒弃“一刀切”的监管手段,一方面,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趋势,因势利导鼓励商业银行发挥互联网贷款在普惠金融领域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全面细致把牢防范金融风险的底线,传导合规审慎开展互联网贷款的理念。

对银行影响几何?

互联网贷款新规落地对银行的影响有哪些?中泰证券分析师戴志峰分析认为,对银行而言,消费贷款的压力会有所缓解,互联网贷款是消费贷款的重要补充。数据显示,2019年上市银行个人消费贷(不包括信用卡)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为3.7%,其中城商行的占比最高为1.55%。

“监管主要目的是规范纯线上产品,以及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发放的贷款类型。”黄艳斐和张哲宇表示,事实上,银行大多数主流产品一般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数有客户经理在线下介入接触。核心环节在线下的贷款和抵质押贷款等均未被纳入互联网贷款范畴内,预计符合监管定义的银行纯信用互联网贷款规模不大,对目前银行现有主流贷款业务影响或较小。

同时,戴志峰也提到,商业银行的整改压力不大,主要集中在制度和系统建设,两年的过渡期较为充裕,且预计更多中小银行将参与互联网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的市场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不过,对于首次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中小银行来说,业务经验和技术能力方面有待积累,早期或主要依靠外部的第三方合作机构来共同搭建业务体系。

此外,黄艳斐和张哲宇还表示,长期来看,金融科技赋能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不会停息,这也促使银行提升金融科技实力。其分析道,实际操作中,银行需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贷流程和客户评价模型,需要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的支撑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这将会促使商业银行继续加大对智能风控、智能营销等金融科技的投入。”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