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关闭助贷险部门一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予以否认,没有关停此类业务。

人保财险回应媒体称,“疫情确实对助贷险造成一定影响,但仍在可控范围。且作为商业机构,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情况对内部业务进行调整完全正常”。

据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前述提到助贷险本质上是一种信用保证保险。

根据人保财险2019年财报显示,其信用保证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27.63亿元,承保亏损28.8亿元,综合成本率121.7%。相比,2018年,人保财险信用保证保险原保费收入115.8亿元,承保利润为1.85亿元,综合成本率96.9%。

对于信用保证保险亏损这一情况,今年3月底,人保财险副总裁沈东在业绩发布会上称,一是因信用风险上行导致赔付高速增长,二是对准备进行提取。

另在这227.63元信用保证保险中,据沈东在前述会议上表示,融资性信用保证险规模约有210亿元,非融资性信用保证险有17亿元。

据了解,2019年12月,银保监会下发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中提到,将信保业务分为融资性信保业务和非融资性信保业务。

具体而言,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债务人在债务融资行为中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非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不具融资性质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暂行办法》中对备受争议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的资质要求、经营规范、承保条件提出更高的要求。

《暂行办法》中提到,信保业务准入门槛明确指出,保险公司最近两个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当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当不低于150%。同时,对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要求最近两个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90%,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80%。

据上市公司中国人保最新财报显示,截至2020年3月31日,人保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5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01%,在2019年末,该两项指标分别为282%、252%。

值得一提的是,人保财险助贷险除是信用保证保险外,还是为无抵押贷款业务服务。公开报道显示,只要投保成功,投保人(借款人)即可申请中国人保合作银行发放小额贷款。具有产品包括保优贷、业优贷、金优贷、车主贷、流水贷。

换言之,人保财险这款“助贷险”实际上为尚不够资质在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的借款人提供增信的一种手段。通常而言,这种提高信用方式出现在助贷机构与银行等机构合作中。

据日前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到,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和不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监管要求的合作机构提供的直接或变相增信服务。

一面,助贷机构为传统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借款人,提供初始风控,另一面银行等要求助贷机构兜底风险,这时引入保险、担保显得尤为重要。

不过,这时坏账风险很可能被引到了保险等机构。就如沈东所言“因信用风险上行导致赔付高速增长”。而据媒体报道,人保财险正在收缩助贷业务,停止与很多助贷机构合作。

据中国人保2020年Q1报显示,人保财险信用保证保险第一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25亿元,同比下降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