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盈利暴增主要因为前董事长短线交易盈利?


文|有毒财经社汇编

10月23日,上市公司松芝股份公布三季报业绩。报告显示,该公司三季度单季净利润达到4659.6万元,同比增长924.04%。

1-9月,公司营业外收入为2250.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2.67万元增长了2490.49%。

但一系列让人欢喜的业绩暴涨背后,原因却是让人哭笑不得,匪夷所思的。

公司的公告称,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2490.49%,主要系收到前董事长短线交易盈利所得所致。

据公司资料显示,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系列大中型客车空调和乘用车空调,广泛应用于大中型客车、乘用车、货车、轻型客车和轨道车等各类车辆。但公司的产品并没有成为企业实现业绩逆袭的原因。

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书的资料显示,陈福泉时任松芝股份董事长。他于2008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日担任松芝股份董事,2011年4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担任松芝股份董事长。

陈福泉的违规操作分为两部分:

一是2014年1月10日至2016年2月23日,陈福泉实际控制使用“林某锳”“赵某雯”“陈某妃”“陈某莲”“黄某发”“李某宏”“陈某弟”等10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1”)短线交易“松芝股份”;

二是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6月15日,陈福泉实际控制使用“林某锳”“赵某雯”“陈某妃”“陈某莲”“黄某发”“李某宏”“赵某涛”“杨某彬”等8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2”)短线交易“松芝股份”。

事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松芝股份筹划非公开发行募集人民币15.8亿元流动资金的重大事项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6月6日,陈福泉系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福泉指使李某贤、张某玲控制使用“账户组2”8个账户,累计买入“松芝股份”467万余股,交易金额6,481万余元,并于复牌后至2016年6月15日期间全部抛售,非法获利1,466万余元。

证监会认为,陈福泉作为松芝股份董事长,在2014年1月10日至2016年6月15日期间,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松芝股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行为。

对于陈福泉2016年2月24日至6月15日期间的交易行为,鉴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构成内幕交易罪的刑事判决,证监会不再对此时间段的交易行为所同时构成的短线交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陈福泉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今年8月16日松芝股份公布,公司收到原董事长陈福泉上缴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2208.50万元。这就是松芝股份三季度营业外收入暴增,利润大涨的重要原因。但目前,陈福泉已经辞去董事长职务。

可自陈福泉2018年1月被判刑以来,松芝的股价大概也受到了一定波及,一年半的时间内,该公司股价下挫接近60%。

股价下跌与业绩也有关系,2018年,松芝实现营收36.88亿元,同比下降11.62%;归母净利润为1.76亿元,同比下滑51.94%。

不过进入2019年以来,松芝业绩有所改善。最新公布的三季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收25.04亿元,同比降7.78%;实现归母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大增167.23%。只是如今业绩改善却是因为前董事长的一个大红包,松芝这份实实在在的收益能否拿的心安理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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