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结论,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最终将股权恢复到真正的股东的名下,法院终审判决确认了行政行为效力,济南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处分决定,维护了法律与正义。

此前,在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租客冒名将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变更至自己名下,以企业名义领走了9781万余元。

贪图巨额利益,租客伪造材料变更股权

2009年底,做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张巍,收购了山东金佳投资有限公司,用来做业务使用。

金佳公司最初的股东是张某臣和济南恒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恒创公司的股东为张某臣、张某丽和施某。张某臣是张某丽的父亲,施某是张某丽的婆婆。

张巍与张某臣、恒创公司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了全部股权之后,通过拍卖获得济南市燕子山东路11号154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3514平方米,含地下室)。

2011年2月,张巍将金佳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儿媳张梦雪,并由张梦雪担任法定代表人。

张巍一方做了一件至今让他后悔的事:以金佳公司的名义,将通过拍卖得到的楼房,出租给张某丽的母亲向某莲经营山东胶东人家酒店使用。双方约定,租期为2011年3月1日至2014年9月1日,每年租金350万。

2011年11月,因张巍的好友魏莉办理移民需要验资,张梦雪将金佳公司80%股权出借给魏莉,由魏莉代持。

期间,金佳公司的楼房所在地面临改造。张梦雪说,当时她已经怀孕数月行动不便,不知道情况,丈夫和公公婆婆都在国外,更不知道此事,而经营酒店的张某丽和她的母亲向某莲,并没有将这件事告诉自己。

后经济南市中级法院查明:2014年10月20日,张某丽在报纸上刊登金佳公司营业执照挂失声明,挂失了金佳公司正常使用的营业执照,两天后凭挂失声明冒领了营业执照,并持股东会议决议文件(经司法鉴定,上面的张梦雪、魏莉签字,并非张魏二人所签),到有关部门办理了虚假的股权变更,将魏莉持有的80%股份转至张某丽名下,将法定代表人由张梦雪变更为张某丽。

活期存款对账单显示,2015年1月4日,济南市历下区城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已向金佳公司对公账户打款3000万元,同日张某丽通过金佳公司账户向其母亲向某莲的个人账户及关联公司账户打款3000万元。当地张贴出公告的时间是2015年1月23日。

之后,张梦雪才得知情况,于2015年2月2日向当时的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部门举报。其间,张某丽代表金佳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与历下区原城乡建委房管科签订协议,协议上金佳公司一方的委托代理人为张某丽。次日,历下区城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向金佳公司对公账户打款6781万余元。

多年后“拨乱反正” 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效力

经过举报、投诉,四处反映,2021年8月,济南市审批局作出撤销变更登记决定,撤销了前述变更登记,将金佳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恢复至虚假变更前的状态。

这一行政行为也得到了法院终审判决的确认。2023年10月,济南市中院终审认为,因当时工商登记行为并未达到如今的现场人脸识别技术水平,实践中,工商登记行政机关仅通过形式审查进行登记及变更事宜,故形成了一系列纠纷。本案中,工商登记行政管理机关启动调查最终确定撤销上述登记,是其自我纠错行为。在现有证据下,济南市审批局撤销相关登记,认定事实清楚,法院予以支持。

至此,金佳公司股权和法定代表人身份历时十年终于回归到张梦雪名下,也确认了张某丽违法变更的事实。

其间,济南市纪委给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责任人王圣水党内警告处分,济南市监委给予王圣水记过处分。

经纪委监委审查查明:2012年12月起王圣水担任原济南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2016年6月兼任该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2014年8月,金佳公司商务楼面临改造,经评估补偿款为9700余万元,为占有该款,该楼承租人张某丽进行了虚假变更。在金佳公司虚假变更登记调查处理过程中,王圣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安排他人违规出具相关材料、违规进行变更登记,影响了金佳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子弹财经”了解到,在核心错误已经得以修正的情况下,律师目前正在以法院终审判决书、济南市市监局调查结论以及济南市纪委、监委的处分决定作为有力的核心证据,继续通过法律手段为张梦雪一方追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