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3月4日,日海智能发布关于新增累计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日海智能全资子公司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物联”、“申请人”)于近日收到石家庄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日海物联就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集成”、“被申请人”)拖欠合同款事项已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已予以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

2019年7月26日,日海物联与中移集成签署了合同金额为2420万元(含税价格)的《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农村“雪亮工程”服务采购合同》,约定日海物联接受中移集成指定,对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农村“雪亮工程”服务(中移全通)采购项目提供服务。

2019年底,项目已实际完成工程施工;2020年1月,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通过并出具《初验验收报告》;2020年9月19日,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出具《履约验收报告》,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具备服务能力。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中移集成仅支付222.48万元,尚余合同价款1955.52万元未支付。因此,日海物联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中移集成支付工程欠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仲裁请求为: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已到期剩余合同款1955.52万元。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标准,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2月31日为468.22万元。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上述暂合计为2423.7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暂未开庭审理。

自2023年11月8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34件,涉及金额合计8839.17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7%,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日海智能称鉴于本次公告的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本次披露的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值得关注的是,1月3日晚间,日海智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日海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二、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三、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四、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一、对日海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杨字翔、杨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三、对刘平、丁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四、对马玉峰、宋德亮、余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日海智能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日海智能有天眼风险信息1030条;涉诉关系65条,开庭公告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