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3月4日,文一科技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文一科技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4年2月29日、3月1日、3月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文一科技称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以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我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此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相关风险提示显示,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29日、3月1日、3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证监会行业分类),根据WIND大数据统计,目前行业内平均市盈率为17.1倍,公司最新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00万元到-73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500万元到-79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文一科技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

经查明,文一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文一科技未按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1.06亿元,多计资产、利润1.06亿元,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一、对文一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杨林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三、对胡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四、对丁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截至10月24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文一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文一科技参与招投标项目1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