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2月21日,卓郎智能发布关于对上交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的公告。

卓郎智能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02号),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对工作函中涉及事项补充进行披露。

针对上交所“结合利泰及福满源承诺于2023年底前向上市公司偿还全部约36亿元货款的情况,说明2023年回款情况是否符合前期承诺要求”问题,卓郎智能称,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自利泰累计收回货款74.3亿元(其中2021年回款4.99亿元、2022年回款341万元,2023年回款3187万元),约27亿元未收回,已计提坏账准备5.9亿元;公司自福满源累计收回货款2.1亿元(其中2021年回款4450万元、2022年回款2000万元,2023年回款4055万元),约9亿元未收回,已计提坏账准备4.6亿元。

2022年4月,利泰及福满源分别承诺自2022年初起二年内,2023年末完成全部货款的支付。综上,2023年度利泰及福满源的回款情况未能符合前期承诺要求。自2020年起,中美贸易摩擦、俄乌战争等客观特殊因素,影响了福满源项目按原计划落地以及利泰的有序生产运营,从而导致利泰及福满源回款进度有所滞后。2023年,虽然其行业下游客户整体运营情况有所好转,回款情况均优于2022年,但近年来,受外部环境、国际形势变化以及一些其他特殊因素的影响,其与还款相关的各项计划和项目均未能及时落地和实现,回款情况未能大幅改善,导致其未符合前期承诺要求。

2023年度,公司密切跟进利泰及福满源的还款进度,同时了解到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政策措施将对后续收款有积极推动作用,公司将进一步与利泰及福满源沟通,跟进各项与还款相关的安排与计划,力争尽快收回货款,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值得关注的是,卓郎智能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8号)。

经查明,卓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卓郎智能2019年至2021年存在非经营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的情形;二、卓郎智能2021年和2022年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未如实披露的情形。

新疆证监局认为,本案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新疆证监局调查工作,卓郎智能关联方占用资金已在发生年度予以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一、对卓郎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潘雪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8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20万元罚款;三、对曾正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四、对张月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28日期间买入,并且在7月28日收盘时持有卓郎智能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卓郎智能成立于1993年,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