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戈碧迦;证券代码:835438.NQ)主要从事光学玻璃及特种功能玻璃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目前正在冲刺北交所上市。

据招股书,戈碧迦是国内少数可以规模化生产光学玻璃及特种功能玻璃的厂商,戈碧迦目前可以生产的光学玻璃牌号有100余个,覆盖冕牌、火石、镧系、磷酸盐等光学玻璃主流品种,其光学玻璃的产品形态从材料(板材)向型件、元件延伸。

招股书显示,戈碧迦专注于光学玻璃的配方、熔炼、检测等技术的研发,掌握了主要光学玻璃的产线设计和制造技术,以及窑炉定制及工业化生产技术,并在光学玻璃配方研制、设备及产线定制、批量生产及工艺创新等方面积累了一系列的技术成果及工艺经验。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戈碧迦共取得66项有效专利,其中包括27项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

但我们研究发现,戈碧迦与多个客户、供应商关系匪浅,招股书的关联交易披露似乎也有所遗漏,信息披露质量似乎有待提高。另外,戈碧迦的实控人曾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报告期内,戈碧迦还涉侵犯商业秘密案。

与多个客户、供应商关系匪浅,关联交易披露似乎有所遗漏

虞顺积、虞国强父子为戈碧迦的实际控制人,秭归玖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秭归玖诚)为虞顺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虞国强曾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受戈碧迦实控人实际控制,于2022年4月注销。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秭归玖诚注销,主要是因为秭归玖诚的部分有限合伙人为戈碧迦的客户或供应商。例如,傅晓剑曾通过秭归玖诚持有戈碧迦的股权,而傅晓剑实际控制的浦江和材水晶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为戈碧迦的客户和供应商;向艳曾通过秭归玖诚持有戈碧迦的股权,而向艳控制的湖北广伦达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戈碧迦的供应商。

此外,浦江县中怡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怡工贸)、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凯隆)均为戈碧迦的实控人虞顺积控制的企业。吴其洪任中怡工贸经理、晶凯隆监事,并持有晶凯隆25%的出资份额;王某某任晶凯隆经理。浦江县其洪水晶压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其洪水晶)为吴其洪、王某某持股60%、40%的企业,吴其洪任其洪水晶执行董事、经理,王某某任其洪水晶监事。

同时,其洪水晶同样为戈碧迦的客户及供应商。首轮问询回复显示,2020年、2021年,戈碧迦向其洪水晶销售光学玻璃材料的均价分别为4.63元/KG、5.41元/KG,而据招股书,2020年、2021年,戈碧迦的光学玻璃材料的销售均价为11.38元/KG、12.64元/KG。

戈碧迦招股书披露的关联交易信息似乎也有所遗漏。秭归紫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昕集团)持有戈碧迦16.91%的股权,为戈碧迦的关联方。

招股书“关联租赁”处显示,2023年上半年,戈碧迦向紫昕集团租赁原湖北星云特种玻璃加工有限公司的厂房,发生关联租赁费用4.18万元。

而招股书“房屋租赁情况”处显示,除上述租赁外,2021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戈碧迦向紫昕集团租赁秭归县茅坪镇九里工业园区北斗产业基地项目房屋,租赁面积为8546.81平方米;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戈碧迦向紫昕集团租赁茅坪镇九里工业园区幢号002.3-6层,租赁面积为10558.78平方米。两处租赁房屋均被用作戈碧迦的工业厂房,但“关联租赁”处表示,2021年、2022年,戈碧迦不存在和紫昕集团的关联租赁。

除了上述问题外,据戈碧迦的招股书,其光学玻璃产品主要形态包括光学玻璃材料、光学玻璃型件、光学元件,其中,光学玻璃型件是光学玻璃材料经二次压型、切割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光学毛坯。也就是说,光学玻璃材料可以用来生产光学玻璃型件。

招股书显示,戈碧迦存在外购光学玻璃型件后转售的贸易类业务,戈碧迦根据获得的具体下游光学玻璃型件订单判断是否需要从贸易类业务供应商处采购,而贸易业务的供应商主要从其光学玻璃材料销售的客户中选取。

据招股书及首轮问询回复,四川省洪雅县中保光学元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雅中保)为戈碧迦的主要光学玻璃材料客户,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戈碧迦分别向洪雅中保销售光学玻璃材料834.74万元、2191.86万元、1343.14万元、410.20万元。同时,戈碧迦向洪雅中保采购光学玻璃型件,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戈碧迦向洪雅中保采购光学玻璃型件的金额分别为834.57万元、2053.13万元、1149.25万元、225.24万元。

也就是说,戈碧迦向洪雅中保销售了原材料光学玻璃材料,并采购产成品光学玻璃型件,那么,相关业务的实质是否为委托加工呢?戈碧迦将上述交易分别按照销售、采购进行会计处理,是否能够反映其业务实质呢?

信息披露质量似乎有待提高,实控人曾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招股书“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处称,2020年末,戈碧迦对虞国强、湖北悦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账龄在1-2年的其他应收款分别为311.79万元、4.88万元、3.05万元,合计达到319.72万元。但“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处称,2020年末,戈碧迦的账龄在1-2年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仅308.81万元。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处显示,2021年,戈碧迦的重要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5570.45万元。但“固定资产情况”显示,2021年,戈碧迦的固定资产原值增加金额中,由在建工程转入的金额仅5413.96万元。

此外,2022年2月15日,戈碧迦及戈碧迦的董事、高管曾因资金占用违规,被股转系统口头警示。不过,戈碧迦的招股书并未提及报告期内受到的该项监管措施。

从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来看,2017年2月,因个人资金需求,戈碧迦的实控人虞国强向朋友借款300万元。2019年6月,朋友希望虞国强归还欠款,虞国强无足够资金。经与江西省定海钽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海钽铌)对接人沟通协商,戈碧迦在2019年6月以预付货款的形式将300万元支付给定海钽铌,同日,定海钽铌将300万元转到虞国强个人账户,虞国强用于归还个人借款。上述事项构成戈碧迦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此外,公告显示,2019年,虞国强曾因贷款逾期,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过,戈碧迦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直到2022年9月才补发公告。

除了上述问题外,报告期内,戈碧迦还深陷侵犯商业秘密纠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11月14日受理了由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光明)针对戈碧迦的5项发明专利提起的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涉及的专利包括“一种二次澄清的光学玻璃制造方法”(专利号:201710288954.0)、“环保镧火石光学玻璃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201710338889.8)、“环保镧冕光学玻璃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201710340121.4)、“环保镧系光学玻璃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201910172390.3)、“玻璃电熔窑炉”(专利号:201010257548.6)。2023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戈碧迦的“环保镧火石光学玻璃及其制备方法”“环保镧冕光学玻璃及其制备方法”“环保镧系光学玻璃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玻璃电熔窑炉”等四项专利均被宣告无效。

2023年7月,戈碧迦收到法院所发的诉讼材料,成都光明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对戈碧迦提起3件诉讼案件。2023年12月,戈碧迦与成都光明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约定戈碧迦向成都光明支付和解金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