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财信

作者:李作森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壹连科技)早于2022年6月20日就向深交所递交了创业板IPO申报材料,在一年后的2023年6月8日其通过上市委会议审核。

在2022年6月,《壹财信》曾关注到壹连科技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违规行为,还与关联方信披“打架”。在继续深入研究后发现,壹连科技仍存一些信披上的问题,并且其实控人投资的企业还有不少的污点。

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不断

壹连科技是一家集电连接组件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此次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截至招股书上会稿签署日(2023年5月25日),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王星实业)直接持有壹连科技1,782.42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壹连科技总股份的36.40%,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据申报材料,壹连科技2020年至2022年(下称;报告期)内“背靠大树”,与王星实业频频产生了关联交易。

据招股书,壹连科技及其子公司溧阳壹连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溧阳壹连)存在租赁(购买)控股股东王星实业的房产用于生产、宿舍及办公等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壹连科技向王星实业租赁房产面积分别为34,231.46平方米、34,179.99平方米、34,179.99平方米,2020年壹连科技向王星实业租赁的房产面积占其在用房产总面积的比例达到了53.05%,并且壹连科技租赁的厂房长期被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

报告期各期,壹连科技作为承租方向王星实业支付的租赁费用分别为885.45万元、803.26万元、1,194.79万元。除了向王星实业租赁厂房外,壹连科技子公司溧阳壹连还曾向王星实业购买厂房。2020年12月,溧阳壹连与王星实业签署合同,购买了王星实业位于溧阳市昆仑街道的房产,购买金额为1,380.30万元。

不仅如此,壹连科技报告期各期分别向王星实业采购餐饮服务409.25万元、665.82万元、1,284.59万元;2020年与2021年,壹连科技还分别向王星实业销售低压信号传输组件、动力传输组件、原材料167.59万元、17.99万元。

更值得关注的是,壹连科技曾收购了王星实业的线束业务,使得自身的体量翻倍。

2019年之前,壹连科技和王星实业所从事的业务均涉及电连接组件的生产及销售,为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壹连科技于2019年10月启动实施整合王星实业的线束业务,以现金方式收购了王星实业生产线束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存货等经营性资产,同时承接其客户资源并聘用相关人员。

在收购王星实业线束业务之前,壹连科技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为25,879.74万元、33,970.73万元、3,745.84万元,而被重组方三项指标合计分别为33,565.47万元、34,013.07万元、4,206.99万元,占壹连科技三项指标的比例分别为129.70%、100.12%、112.31%。

实控人对外投资企业被限高

招股书披露,壹连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田王星、田奔父子,二人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壹连科技71.16%的股份,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申报材料披露,董事长田文星除壹连科技外,在外投资6家公司。《壹财信》研究发现,其中有一家公司被限制高消费、经营异常,并且涉嫌严重违法,目前已被吊销。

深圳市中深同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深同德)成立于2008年3月,田王星在此公司持股比例为20%,企查查显示田王星在中深同德首次持股时间为2008年。

据企查查,中深同德在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因未按照规定披露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涉嫌严重违法。随后在2019年6月被吊销。不仅如此,在2020年,中深同德还三次被限制高消费,涉案金额共160.00万元。

(截自企查查)

募投项目信披内容有疑点

本次IPO,壹连科技共募资119,328.81万元,投入至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溧阳建设项目、宁德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下称:宁德项目)、新能源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下称:新能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结合各项目费用中的铺底流动资金、预备费,本次壹连科技共补流43,881.87万元,占募资总额的36.77%。

据招股书,宁德项目总投资共计14,230.88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工期为24个月,其中厂房工程施工工期为12个月。但在宁德项目环评文件中却显示此项目施工工期仅6个月。同时,招股书中披露宁德项目拟新增设备数量共138台/套,但在环评文件内披露的新增设备数量却为292台/套。

(截自宁德项目环评文件)

新能源项目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据招股书,新能源项目拟投资13,860.7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工期为24个月,其中厂房工程施工及装修用时12个月。但在新能源项目环评文件中却显示其施工工期为36个月,比招股书中多出一年。不仅如此,招股书中披露新能源项目共新增设备224台/套,但在环评文件中却披露为新增197台/套(除去两台环保设备)。

(截自新能源项目环评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中披露,新能源项目将在宜宾通过租赁土地构建新的厂房和生产线,拟在壹连科技向四川长江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的工业用地上实施,双方已签署租赁协议。但在环评文件中却显示,“租用宜宾盈田置业有限公司已建48号楼标准厂房”,并非招股书中披露的出租方,并且也并非需要新构建厂房。

(截自新能源项目环评文件)

另外,壹连科技官网中对2021年刚成立的子公司、同时也是新能源项目的实施主体宜宾壹连电子有限公司的介绍中写道:“公司已与宜宾市政府签订工业用地80亩,将建造集团规模最大的新一代的电连接组产业基地……”。位于宜宾的新能源项目建设内容恰好为生产新能源相关的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若官网介绍中所指的为此次募投项目的新能源项目,那么其所介绍的“签订工业用地80亩(约合53,333平方米)”就与环评文件中披露的用地用海面积13,203.01平方米不符。

(截自壹连科技官网)

对壹连科技的下一步上市进展情况,《壹财信》也予以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