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2月4日晚间,ST鸿达发布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ST鸿达于近日收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出具的《关于更换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ST鸿达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6 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ST鸿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 号)核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一创投行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0年1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一创投行继续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专项督导职责。

一创投行原指定宋垚和范本源担任公司上述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现因宋垚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一创投行决定由杜榕林接替宋垚担任上述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本次变更后,公司上述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杜榕林和范本源,对公司上述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2日,ST鸿达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1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ST鸿达有天眼风险信息26668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1条;涉诉关系25条,开庭公告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