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财经5月15日消息 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显示,驳回华为关于鸿蒙商标的诉讼请求。

华为申请注册的第38307327号“鸿蒙”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理由是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即“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判决书显示,目前已有两家公司注册有“鸿蒙”相关的商标信息,分别是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华为请求法院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并给出了三个理由:第一,这两家公司的商标在核定服务上不存在实际使用,共存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第二,这两家公司的商标与华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构成要素、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差异,尚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第三,“鸿蒙OS”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华为方面认为,“鸿蒙”是具有国民级的支持与喜爱的品牌,在全国人民心中有不可动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与华为建立起不可分割的紧密、稳定的对应联系,这些商标共存也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华为提出暂缓审理案件的主张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天眼查App显示,2018年华为就已经开始申请“华为鸿蒙”商标,申请日期为2018年8月24日,注册公告日期为2019年5月12日,专用权限期从2019年5月14日到2029年5月13日。今年2月2日,华为申请注册“鸿蒙”商标,国际分类包括38-通讯服务、35-广告销售、42-网站服务等,商标状态显示为“商标申请中”。此外,华为还申请注册多个“HarmonyOS Connect”图形商标及“鸿蒙智联”商标,国际分类涉及医疗器械、运输工具、科学仪器等,目前商标状态均为商标申请中。

华为消费者业务CEO余承东曾介绍,华为从2012年便开始规划自有操作系统“鸿蒙”。2019年,华为正式发布鸿蒙OS,并在2020年9月升级到鸿蒙OS 2.0版本。近日,已有用户陆续收到鸿蒙OS 2.0开发者Beta版本的公测邀请。有消息称,鸿蒙有望在今年6月开始规模化推送。华为相关负责人此前称,到今年年底,搭载鸿蒙系统的设备最少会超过3亿台。

有业内人士分析,华为鸿蒙系统已经投入了大手笔宣传,现在改名有些得不偿失,最好的办法还是尽力争取“商标共存”,来拿下商标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