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高文珣

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突然大卖!

5月12日,ST亚邦(603188)披露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50万元 ,赔偿限额为1亿元,保险期限一年。

时代财经统计,今年A股已有92家上市公司披露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其中4月以后披露的达64家。

对应的信息是,2021年3月,广东证监局给予广东榕泰(600589.SH)及15名个人合计1500万元的处罚,这是新《证券法》实施后按新规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其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罚330万元,相当于11年的工资。

可见广东榕泰的这份“罚单”,对市场的威慑力有多大。

“但责任险不是万能的。”5月12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告诉时代财经,上市公司购买的“董监高责任险”只能保障工作疏忽、失误等过失行为,相关人员的故意、蓄意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停产风险

ST亚邦的公告显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该公司监事会与独董都认为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

不过,时代财经注意到,ST亚邦并没有披露“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保险范围。

5月13日上午,时代财经记者拨打了ST亚邦证券部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由证券事务代表回复,但后者电话始终处于忙音状态。

ST亚邦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或与其过去的业绩以及停产事项有关。

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一季度,ST亚邦的净利润分别是-1.99亿元、-6.12亿元和-0.94亿元,连年亏损导致ST亚邦的退市风险加大。

而业绩亏损的原因来自于停产,时代财经了解到,ST亚邦主要产能集中于连云港化工园区,受连云港化工园区停产影响,ST亚邦2020年开工率严重不足,产、销量下降,长期停产对该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ST亚邦的停产发生在2019年5月,彼时公告显示,“为进一步积极响应政府环保及安全生产号召,同时结合自身安全隐患大排查需要,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绿色健康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子公司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即日起全面停产,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整改工作。”

同年8月3日,ST亚邦称,公司所在连云港化工园内8家子、分公司继续停产进行安全环保提升整改工作。

原本预计停产三个月,谁曾想一停就是两年。

2021年5月11日,ST亚邦复产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华尔化工根据连云港市政府部门的复产批复要求,完成了复产前的安全、环保、消防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正式投料生产。“截止目前,公司下属正常生产的企业包括连云港分公司、华尔化工、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其他停产企业也将根据政府要求,积极履行复产审批手续,争取早日复产。”

由此可见,停产或许是其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一个诱因,将来一旦涉及经营不善、甚至退市带来的诉讼风险,投保的责任险可以起到一个对冲的作用。

只是个“定心丸”?

“董监高责任险”是舶来品,一位独立保险经纪人告诉时代财经,主要起源于美国,2002年才在内地市场推出,但是购买者寥寥无几,即使有购买的,也多是银行、央企等大型机构,原来很少有民企上市公司购买。

2002年1月证监会签发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

这是国内监管机构首度允许上市公司给董事购买责任险。

相关信息显示,“董监高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投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因其非故意不当行为而遭受赔偿请求所引致的损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购买效果,上海一家上市公司董秘向时代财经表示,目前还没看到董监高责任险的理赔案例,因此,这个险种究竟帮助有多大,还不是很清楚。“感觉像是鸡肋,如果真的被监管机构处罚了,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赔付的。如果因工作疏忽造成的责任,那么,如何界定是工作疏忽呢?” 

不过,他也认为,“董监高责任险”在对冲上市公司管理风险及董监高人员执业风险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事实上,2020年前,上市公司实际购买者寥寥无几,“即使这几年有公司在买,不过是公司给高管团队吃个‘定心丸’。”上述董秘称。

时代财经获得的一份“董监高责任险投保单”显示,任何公司在投保之前,保险公司明确要求“公司及旗下的子公司的前任、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曾经被提起过赔偿请求”。

上述独立保险经纪人强调,“责任险不是万能的,我们在工作中碰到过一些案例,有些公司以为买了这个保险就万事大吉,以后被处罚就可以保证赔付了,实际上并非如此。一般情况下,对于罚款或惩罚性赔偿,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董登新告诉时代财经,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完善、内部风险防范不能全部寄希望于“董监高责任险”,“还是应该从源头抓起,上市公司应该做好自己的内部监管和公司治理。”

今年或超200家

相较国内,在欧美国家,董监高责任险的投保率普遍超过了90%,在一些经营风险指数较高的行业,如科技、生化科技类和金融类公司,投保率接近100%。

Wind信息显示,A股公司大幅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是在2020年之后。

在此之前,2018年仅有8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购买信息,2019年为19家。但到了2020年,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达到115家。

截至5月12日,今年A股上市公司已有92家披露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其中民企上市公司的购买力度越来越大。

时代财经统计,今年以来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A股上市公司80%是民企。例如,此前出现董事长被毒事件的游族网络(002174.SZ),4月末披露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公告,计划每年保费不超过90万元,赔偿限额在5000万元以内。

当然,央企也不甘落后,中国船舶(600150.SH)也在4月末披露了购买计划。

浙江一家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告诉时代财经,“董监高责任险”的突然火热,主要是因为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信息显示,新修订的《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规定“针对欺诈发行,尚未发行证券的顶格处罚由6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已经发行证券顶格处罚由非法所募集资金金额的5%提高到100%;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的顶格处罚由3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针对虚假陈述,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顶格处罚由6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的顶格处罚由3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今年3月,广东证监局给予广东榕泰及15名个人合计1500万元的处罚,其中个人为1200万元,这是新《证券法》实施后按照新规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该案件中涉个人覆盖广东榕泰的董监高全体成员。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罚330万元,相当于11年的工资;财务总监被罚160万元,相当于9.7年工资。

Wind数据显示,在今年92家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上市公司中,有64家是4月以后购买的,可见广东榕泰的这份“罚单”,对市场的威慑力有多大。

上述浙江上市公司副总称,按照2021年目前的披露信息推算,今年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上市公司有可能会突破2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