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不是无赖,投资者也不是流氓

近日,罗永浩在微博发文称,近期发生一起锤子科技相关的法院强制执行,来自锤子科技的某一个投资者。该投资者在2017年锤子科技“生死存亡之际”,曾逼迫自己签署强制回购股份协议。他表示,按照契约精神,这笔强制回购股份的钱他会支付,但按照优先级会在其他所有债务全部还清之后,最后支付该笔欠款,并将公布“这个流氓事件的具体负责人及执行人的姓名和头像”。

在积极筹款还债,且已经还清了大多数债务的情况下,再次被列入“老赖”行列,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对罗永浩来说,心里的气,是可想而知的,发作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罗永浩为什么会如此气愤,甚至要将债权人的姓名、头像等公布出来,以发泄心中的不满呢?原因是,此笔债务不像其他债务,是通过市场交易、金融行为等形成的,而是曾经的一笔投资。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投资款是不需要偿还的,是赚了钱分红,上市了赚大钱,亏了钱则算投资风险、投资失误。只是,这笔投资款,投资者与罗永浩是签署了强制回购协议的。既然有这样一份协议,就必须回购,就必须给对方付钱。

而从业内情况来看,此种现象并不稀奇,很多企业在引进投资者者时,投资者都在投资协议中附加了相关的回购条款,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投资风险、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是通过这样的方式,约束所投企业的行为。

按理,罗永浩是了解业内规则的,也是清楚签署了回购协议就得回购的。矛盾的焦点在于,罗永浩认为,这是投资者在锤子科技遇到困难时,逼迫自己与其签订的强制回购协议,是“流氓”行为。因此,罗永浩会感到特别愤怒,会对这份协议很排斥。现在,投资者又通过法院起诉,让罗永浩再度成为“老赖”,继而把罗永浩心中的怒火彻底点燃了。

实事求是地讲,对罗永浩来说,能够在欠债高达6亿多的情况下,已经通过努力偿还了4亿多,偿债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诚意也是非常浓的。按照这样的速度,相关债权人只要稍稍耐心一下,给罗永浩一个相对宽松的时间,是能够维护好自己的债权的,没有必要如此紧催不放。

可从罗永浩的愤怒中也不难看出,这名债权人如此紧催罗永浩不放,并将罗永浩告上法庭,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可能这笔债务的形成,与罗永浩之间是存在分歧的,甚至存在很大的矛盾,担心罗永浩不认账,于是选择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另一方面,罗永浩已经偿还了大半债务,就是没有偿还这笔债务,也让这名投资者的担心增强,只能选择司法解决。

而从罗永浩自己的说法来看,在他的心里,也确实是将这笔债务列在偿债计划的最后。或许不会赖账,但需要时间。而这个时间到底多长,罗永浩自己不清楚,投资人心里更没底。与其盲目等待,不如先下手为强。这,也是罗永浩再次成为“老赖”的主要原因之一。只是,罗永浩与这名投资人的关系,也从最初的“朋友”,变成了战场上的“敌人”了。

客观地讲,无论是罗永浩还是那名投资人,都不是坏人。罗永浩不是“老赖”,那名投资者也不是“流氓”。如果罗永浩是老赖,就不会如此不顾一切地挣钱还债,以至于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产生了那么多风言风语,仍然在努力地卖货,以争取尽快偿还清债务,让自己回到常人状态,回归正常生活。对这样的偿债者,如果还认为是老赖,那真正的老赖要笑死了。

而对于那名投资者来说,在锤子科技遇到困难时,逼迫(罗永浩语)罗永浩与自己签署强制回购协议,可能有点不够朋友、不讲义气,甚至有点不够地道。但是,按照业内人士提供的情况,这也是常态,是投资者防范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不管是逼迫还是自愿,既然签署了强制回购协议,罗永浩就得认账,就得按照强制回购协议进行股权回购。至少,可以与该名投资者协商回购计划。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双方的沟通是不畅的,也是没有达成共识的,最终,变成了一场官司,罗永浩也因此再次被打上“老赖”的烙印。即便如此,投资者也不是流氓。毕竟,当初对方也曾帮助过自己,需要有点感恩之心。投资者的钱,也是挣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争取自己的权利,也是正常的。

从总体上讲,此次罗永浩被再度戴上“老赖”的帽子,有点难以接受,但不算冤。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对投资者来说,如此紧逼,也显得不够大气。按照罗永浩的性格,是不会赖账的,又何必把关系弄成这样,弄得风言风语的,对自己也没有多大好处啊。不如大气一点,给罗永浩更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