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北制药、初灵信息等6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关于董监高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违规行为主要源于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手滑”导致的误操作等。

6家公司同日披露短线交易公告,全由董监高亲属操作

经统计,2021年2月23日晚,A股市场上至少有6家公司披露了董监高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具体来看,据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奥瑞金,证券代码:002701.SZ)公告显示,公司副总经理章良德的母亲陈水茶于2020年7月至10月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产生收益7.43万元。同时,陈水茶在2020年10月19日获得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现金5.35万元。根据相关规定,陈水茶将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合计12.78万元)上交公司。目前,陈水茶持有奥瑞金股票39.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美锦能源,证券代码:000723.SZ)公告披露,公司高管姚鹏的配偶韩林男在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韩林男于2020年9月8日买入公司股票29.38万股,并于2021年2月19日卖出同样数量股票,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32.99万元,该笔收益已上交公司。据悉,姚鹏于2020年7月31日被美锦能源聘任为副总经理,其配偶韩林男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目前,韩林男未持有公司股票。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环装备,证券代码:300140.SZ)公告显示,公司董事叶正光之子叶铁军自2021年1月4日至1月7日累计卖出148.71万股公司股票,又于2021年2月19日操作失误买入2万股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行为,产生收益2.27万元。公告称,叶铁军本次误操作是在购买亿纬锂能(300014.SZ)股票时误输股票代码,按照规定,叶铁军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将由董事会收回并上缴公司。目前,叶铁军持有中环装备股票218.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21%。

除了上述三家公司的董监高亲属需上交短线交易收益以外,还有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亲属并没能通过短线交易获利,甚至还要面临罚款。

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北制药,证券代码:000597.SZ)公告披露,公司董事郭启勇的配偶汤晴于2020年11月3日至11月6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经公司核查,汤晴于2020年11月3日、4日、5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50万股,并于2020年11月6日卖出3.50万股,但本次短线交易并未实现任何盈利,反而亏损2350元(未考虑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对此,东北制药董事会对董事郭启勇处以其配偶交易亏损金额等额的2350元罚款。

另外,据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长动,证券代码:000835.SZ)公告披露,公司董事庄剑霞的母亲易玉蓉近期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经核查,易玉蓉于2021年2月8日在使用手机证券软件时因错误操作买入1000股公司股票,并于2021年2月9日以原价卖出,本次短线交易并未获利。

据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初灵信息,证券代码:300250.SZ)公告,公司监事王力成的配偶余秋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2月22日买卖公司股票,因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力成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2.37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0562%。

更多上市公司自曝短线交易

上述6家公司有一个共同特点,其实施短线交易的主体均为公司董监高的亲属。事实上,这种现象并不少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2月24日,沪深两市今年已有45条公告系关于董监高等人员的短线交易行为,其中25例违规行为的操作者都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亲属。

2021年以来短线交易情况(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金融终端)

证监会曾表示,上市公司董监高及亲属人员短线操纵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三公”原则,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该条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同时,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还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买卖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梳理发现,自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以来,上市公司关于短线交易行为的披露确有增加。经查询,2018年、2019年,沪深两市上关于短线交易行为的公告分别约为74条、62条,而2020年的相关公告数量达到90条。截至2021年2月24日,今年已有45条相关公告。可见,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威慑力显著增加,资本市场将在新《证券法》的引导下,向更为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