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快报》文/李万钧

周末时间,ST威龙(603779)披露公告称,该公司18.83%股份的表决权被委托给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鑫诚恒业”),同时该公司现有董事会和高管核心成员集体辞职。

《电鳗快报》研究发现,鑫诚恒业是青岛市即墨区国资委100%控股的国资企业,其受让表决权的18.83%股份是由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于是鑫诚一号基金”)通过司法拍卖从实际控制人名下获得的,而鑫诚恒业是该基金的唯一出资人。从当前的持股结构看,于是鑫诚一号基金为ST威龙第二大股东,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2.29%,是一家多元化的产业投资机构。随着ST威龙的司法纠纷陆续解决和公司高层集体辞职,依托鑫诚恒业的产业资源和政府背景,有利于优化ST威龙的业务结构,青岛即墨国资委有可能重组ST威龙董事会,其他重要股东配合的可能性较大。

鑫诚恒业获得ST威龙18.83%表决权

这可能是ST威龙新生的开始,具有国资背景的鑫诚恒业更像一位白衣骑士驾临。

《电鳗快报》注意到,ST威龙自2016年5月16日上市,从2017年1月份开始股价持续下滑,截至1月15日(周五)收盘价报每股5.18元,已经逼近该公司上市时的开盘价。

基本面上,ST威龙财务数据出现营收持续下滑、利润萎缩甚至亏损。同时由于担保纠纷、证券违法等问题,让这家公司没有安宁之日,投资者深陷困局。

1月16日,ST威龙披露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股东于是将公司6264.1715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18.83%的表决权及提案权、提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无条件地无偿委托给山东省鑫城恒业集团有限公司(《电鳗快报》注:应为“鑫诚恒业”,公告笔误)。本次权益变动后,于是鑫诚一号基金与鑫诚恒业成为一致行动人。

同时,鑫诚恒业的一致行动人青岛鑫诚海顺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鑫诚海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ST威龙5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16%。因此,本次表决权委托后,于是鑫诚一号基金与鑫诚恒业、青岛鑫诚海顺控股有限公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ST威龙18.98%的股份。

ST威龙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通过自身赋能,实现胶东一体化的战略布局,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提升公司价值。

《电鳗快报》汇总公开信息发现,鑫诚恒业为于是鑫诚一号基金的唯一出资人,而鑫诚恒业为青岛市即墨区国资委旗下100%控股的国企。鑫诚恒业于2012年成立,注册资本20亿元,实缴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蓝色新区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及公共事业项目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

核心高层同时辞职

1月16日,ST还披露了董事长及部分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可以称得上是核心管理层集体辞职了。

公告信息显示,ST威龙董事长孙砚田、董事张丽丽、董事赵志明、董事胡本源,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胡本源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孙砚田辞去董事长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胡本源辞去董事、财务总监的职务,其在公司的职务另有安排。公司将尽快按法定程序补选新任董事,孙砚田仍代行董事长,代行期限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时止。

核心高层辞职与表决权委托同时披露,显然是有关联的,而表决权所涉及的股份权属是经过司法程序有序转移的。《电鳗快报》注意到,此前于是鑫诚一号基金是通过司法拍卖和划转获得了ST威龙的股份。

2020年11月19日,于是鑫诚一号基金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取得原控股股东王珍海持有的ST威龙6264.1715万股股份。2021年1月6日,ST威龙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106-02号)及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苏11执64号),原控股股东王珍海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6264.1715万股股票被司法划转。

司法划转前,王珍海持有ST威龙股份8418.41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0%。司法划转完成后,王珍海的持股比例降低至6.47%。股份司法划转事项使得ST威龙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重组董事会迫在眉睫

据《电鳗快报》观察,当前ST威龙持股超过5%的主要股东有5名,以鑫诚恒业为核心开启公司新局面的可能性极大。

三季报显示,ST威龙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4名,而经过实控人王珍海的股份经划转后持股比例降低至6.47%,成为第三大股东;原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2.29%,如今成为第一大股东;于是鑫诚一号基金受让股份后持股18.83%,成为第二大股东,表决权由鑫诚恒业行使;中铁宝盈资产-平安银行-中铁宝盈-润金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股6.42%,为第四大股东;

杨光第持股6.05%,为第五大股东。上述股东持股均超过5%。

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经营范围是投资兴办实业和受托资产管理。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旗下投资的公司除了ST威龙外,涉及造纸、机器人、芯片设计等实业投资和资产管理,主业为投资的性质明显。

其他三位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目前看没有操盘公司的迹象。而鑫诚恒业依托青岛市即墨区国资委,在公司的话语权也较大,而且ST威龙在表决权委托的公告中对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推进“胶东一体化战略”等已经有所透露。如此一来,青岛即墨国资委在ST威龙新董事会组建中或将充当主角。

业绩陷入亏损 违规担保事件已经作出司法判决

ST威龙上市后的业绩一直表现不佳。该公司2017年至2019年的营业收入持续下滑,盈利水平在2020年出现亏损局面。

三季报显示,ST威龙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骤降了47.62%,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64亿元和-1.18亿元。同时,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的缩水幅度也超过10%。

值得庆幸的是,ST威龙下一步发展的司法障碍陆续清除。

2020年12月1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山东高院”)同一天出具了ST威龙涉及的三个违规担保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均为二审终审判决。ST威龙分别于2020年12月28日和29日收到判决书,并进行了披露。

其中,涉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的部分违规担保案件,涉及诉讼本金金额1亿元。山东高院判决ST威龙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4.45万元,其中ST威龙承担10.89万元。

涉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诉讼本金金额4978万元。山东高院判决ST威龙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14万元,由ST威龙全部承担。

涉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的部分违规担保案件,涉及诉讼本金金额:5000万元。山东高院判决ST威龙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9.29万元,其中ST威龙承担5.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