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是一家研发、生产和销售专用有机新材料的科创板拟上市公司。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OLED(即: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材料、单体液晶、创新药中间体,主要用于OLED终端材料、混合液晶和原料药的生产。

本次瑞联新材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已经是公司第二次申报IPO。2017年6月,公司曾经向证监会申请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可是,2019年6月6日,公司的IPO申请在上会审核时折戟沉沙。直到2020年3月10日,瑞联新材再度向上交所提出上市申请。

从经营业绩来看,2017年到2019年的三年报告期内,瑞联新材的营收分别为7.19亿元、8.57亿元和9.90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17.34%;净利润分别为7800.87万元、9464.21万元和1.48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37.96%,业绩成长性看似保持良好。

可是,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发现:环评报告中公示,两个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相对2019年公司现有产能显著增加,消化产能压力较大。2017年和2018年,公司与一家主要供应商和一家主要客户之间的购销金额存在明显差异。无论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还是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的购销金额差异,招股书对此都不置一词,比较可疑。

环评报告公示产能增加近2倍

本次申请科创板IPO,募投项目“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OLED项目)和“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液晶项目)的投资总额,分别为3.00亿元和3.10亿元,合计为6.10亿元,占5个募投项目投资总金额10.77亿元的56.64%,是扩张产能的主投项目。两个项目的实施单位,都是瑞联新材的全资子公司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发现,无论是OLED项目,还是液晶项目,招股书中披露募投项目信息时,都没有披露项目建成后新增产能的数据,也没有提供项目达产后的财务预期,除了通过文字描述这两个募投项目是对现有产能的扩充之外,就好像两个项目与扩张产能毫无关系。

可是,OLED项目和液晶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却提供了项目新增产能的重要信息。

先看OLED项目:OLED项目环评报告显示,OLED项目达产后,新增年产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共计75吨。其中,新增年产OLED显示材料55吨。

信息来源:OLED项目环评报告 

再看液晶项目:据液晶项目环评报告披露,液晶项目达产后,新增年产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系列产品共计85吨。

信息来源:液晶项目环评报告 

一般情况下,对于同一家拟上市公司的同一个募投项目,招股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信息,应该与环评报告公示的信息相一致。如果招股书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披露,那么环评报告提供的信息,也应该同样真实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瑞联新材的招股书除了没披露募投项目产能之外,也没有披露OLED材料和液晶显示材料的具体产能。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由主要设备使用率导出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4%、87%和89%,尚未饱和。

为了分析OLED项目和液晶项目,对瑞联新材OLED材料和液晶材料生产的影响,我们以2019年OLED材料的产量22.88吨和液晶材料的产量185.05吨,除以当期产能利用率89%,可以简单算出,2019年度,公司OLED材料和液晶材料的产能分别为25.71吨和207.92吨。

联系环评报告公示的信息,以此推算,OLED项目新增OLED材料产能55吨,是2019年联瑞新材OLED材料产能的213.92%。同样地,液晶项目新增液晶显示材料产能85吨,占2019年公司液晶材料产能207.92吨之比为40.88%。两个主投项目都在现有产能基础上,大幅扩张。

另据招股书披露,从2019年至2023年,AMOLED显示面板出货面积的复合增长率为21%。按此计算,消化上述OLED项目的新增产能大约需要6年时间。对于已趋于成熟的LCD液晶显示市场,据招股书披露,近5年来TFT-LCD显示面板出货面积的复合增长率仅有6.07%。按此计算,消化上述液晶项目的新增产能大约需要7年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瑞联新材的液晶材料产销率分别为104.56%、96.74%和91.14%,持续显著下滑,能产不能销,或更令消化液晶项目新增产能雪上加霜。

至于联瑞新材的招股书,为何既不披露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又不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实际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恐怕还需要拟上市公司给出合理的解释。

购、销数据差异高达81%

2017年度,瑞联新材向山东盛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盛华科技,证券代码:837984.OC)的两家控股子公司,采购初级中间体。招股书披露的采购金额与盛华科技2017年年报披露的销售金额相比,存在81%左右的差异,比较奇怪。

据瑞联新材招股书披露,2017年度,公司向盛华科技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山东盛华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莱阳市盛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采购了2690.90万元和726.06万元的初级中间体,合计采购金额为3416.96万元,为当期瑞联新材第二大供应商。

数据来源:瑞联新材招股书 

再看盛华科技2017年年报:2017年年报显示,盛华科技向瑞联新材的销售金额为1882.46万元。

数据来源:盛华科技2017年年报

两相比较,2017年度,瑞联新材向盛华科技采购的采购金额3416.96万元,比盛华科技向瑞联新材销售的销售金额1882.46万元,高了81.52%。

无独有偶,瑞联新材除了与主要供应商盛华科技的购销数据存在差异之外,与主要客户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八亿时空,证券代码:688181.SH)的购销金额,也不相匹配。

先看瑞联新材招股书:据招股书披露,2018年度,八亿时空是瑞联新材的第四大客户,当期瑞联新材向八亿时空销售液晶材料的销售金额为4426.27万元。

数据来源:瑞联新材招股书

再看八亿时空招股书:招股书显示,2018年度,瑞联新材是八亿时空的第一大客户,当期八亿时空向瑞联新材采购粗品单晶、原材料的采购金额为4081.65万元。

数据来源:八亿时空招股书 

两相比较,2018年度,瑞联新材向八亿时空的销售金额4426.27万元,比八亿时空向瑞联新材的采购金额4081.65万元,高了8.44%。

按理说,无论是供应商披露的销售金额,还是客户披露的采购金额,与收入、成本等项目不同,通常都是含税金额。对于同一项交易,采购金额理论上应该严格等于销售金额。会计实务中,由于不同的企业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不同,可能导致交易双方购、销金额略有差异,但是差异达到8.44%,已经比较明显。要是像瑞联新材与盛华科技的交易那样,购、销金额差异高达81.52%,就已经无法按常识来解释了,恐怕也需要拟上市公司作出补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