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月21日,我爱我家发布公告称,2021年1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公司与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商业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申请4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从2021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19日止。

为确保上述《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由本公司为商业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全部债务向光大银行昆明分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最高额抵押担保,就上述担保事宜,公司与光大银行昆明分行于2021年1月20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6,857.83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34%,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857.83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