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局儿

来源:GPLP犀牛财经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高盛亚洲”)在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债券发售犯有严重监管缺失,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及罚款3.5亿美元,同时高盛集团(GS.NYSE)收获了包括美联储在内的多国监管部门的约29亿美元的“罚单”。

此次罚款与1MDB的债券募资事件有关,高盛集团是一家全球性的投资银行、证券和投资管理公司,而1MDB是一家由马来西亚政府全资拥有及控制的策略性投资发展公司。

据罚款公告,1MDB的财政状况疲弱,其偿还现有债务的能力令人置疑,但1MDB在短短10个月内便筹集了65亿美元,而所筹得的金额亦远超其实际所需。在第二次发售后仅4个月内,1MDB再筹得30亿美元,为一家仍没有具体投资计划的合资公司提供资金。当时,在首两次交易的所得款项中有逾16亿美元仍未被动用。

而高盛亚洲于该三宗1MDB的债券发售的发起、批准、执行及销售过程中的参与程度非常高。高盛亚洲最终自有关债券发售所产生的5.67亿美元总收入中获得37%(金额为2.1亿美元),在高盛的各个实体中占最大的份额。

香港证监会认为,1MDB愿意向高盛支付如此高昂的费用,理应令人质疑高盛亚洲如何从1MDB获取该等业务、有关委托是否合理,以及促成该等业务的情况有没有令人怀疑当中涉及任何贿赂或其他不法行为。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Mr Thomas Atkinson)对此事表态:“在1MDB的个案中,高盛亚洲远远落后于持牌中介人理应达到的标准,结果不仅因自身的缺失导致声誉受损,同时还令证券业蒙羞。"

据悉,这是香港证监会有史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