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上海,记者孙诗宇)讯,10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2020外滩金融峰会发表了关于数字人民币的演讲,针对9月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官方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数字人民币M0定位的政策含义》一文中的部分观点进行解析和分享,同时回应了数字人民币与微信、支付宝的关系等关注热点。

对于数字货币的最新定义,他指出,数字人民币的概念就是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送货和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这是目前这是最新的一版,也有可能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及各界的合作这个定义还会再迭代。”穆长春表示。

对此,穆长春表示概念有两个重点,一个是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另外一个点是和纸钞和硬币等价,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M0,也就是流通中的现钞和硬币。

此前有谣言称深圳二手房交易人被迫接受数字人民币,也传言数字货币不可兑换黄金、外汇。对此,穆长春回应称,这纯属谣言,纸钞能买的东西数字人民币也能购买。 穆长春指出,数字货币在深圳的试点是罗湖区发数字人民币红包,并没有试点二手房交易场景。并强调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与纸钞和硬币等价,纸钞和硬币能买的数字人民币都能买,黄金、外汇也是如此。

对于M0定位方面,他表示,尽管央行不向发行层收取兑换流通服务费,商业银行也不向客户收取兑出、兑回的服务费,但运营机构、市场服务机构与商户之间的费用需要通过市场机制,由双方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决定。

另外,他表示,数字人民币的兑换和流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商业银行承担向公众兑换数字人民币的职能,流通的服务则可以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其它中小型银行来承担。具体来说就是,属于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负责根据客户信息识别强度开立不同类别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兑换服务,同时这些银行要和其它商业银行、机构一起承担流通服务,并负责零售环节的管理,包括支付产品的设计和创新、场景的拓展、市场的推广、系统的开发、业务处理和运维等。

对于数字人民币与微信、支付宝的关系和区别,穆长春解释:“两者根本上并不是同一个维度上的东西。微信、支付宝是‘钱包’,而数字人民币是里面装的‘钱’。目前微信、支付宝已经成为了零售支付场景下、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基础设施,通俗而言它是‘钱包’,它是‘高速公路’,里面用来支付的内容在电子支付时代是商业银行存款货币。而在数字人民币时代,钱包里面增加了数字人民币的选项。因此,未来老百姓使用微信、支付宝支付不仅可以选择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也可以选择数字人民币。”同时,腾讯和蚂蚁各自的商业银行也是属于运营机构的,所以其和数字人民币并不存在竞争关系。

他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数字人民币和纸钞将长期并存。“我们一直在研发适合老年人或者排斥使用智能终端人群使用的数字人民币产品。另外数字人民币的发行不是靠行政强制来实现的,而是应该以市场化的形式来进行,老百姓需要兑换多少则发行多少,另外只要老百姓有使用纸钞的需求,人民银行就不会停止纸钞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