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默存

来源:GPLP犀牛财经

2020年10月21日,浩丰科技(300419.SZ)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创业板重组问询函,要求其说明是否存在夸大表述的情况、标的公司股权历次转让的原因等。

9月30日,浩丰科技披露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告显示,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交易标的信远通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分别为57.81万元、22.05万元、1397.1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92万元、2404万元、7530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48.55万元、-133.78万元、2120.12万元。2020年上半年扭亏为盈,实现爆发式增长。分产品来看,XFusion超融合一体机、模块化机房及智能网络毛利率波动较大。

对此,深交所要求浩丰科技补充说明标的公司运营资金来源、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的匹配性,是否足以开展业务,并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各类员工数量、地区分布、平均税前薪酬、是否符合当地软件信息技术领域的平均薪酬水平,以及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同时深交所要求其结合所处行业、主要合同及其实施情况、收入确认政策、在手订单、核心技术发展及优势、人员及资源投入、客户拓展及市场推广、市场竞争力及占有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说明信远通2020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书还显示,经过2017年至2019年的研发、调试阶段后,信远通超融合架构云数据中心解决方案在2019年逐渐成熟,标的公司超融合架构云数据中心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拥有完全自主核心技术和独特优势,XFusion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拥有卓越的创新性、先进性,Xfusion超融合一体机包含了大量自主产权的先进技术和算法。

对此,深交所要求浩丰科技详细说明2017年至2019年研发、调试的情况及会计处理,2019年相关产品逐渐成熟的判断标准,以及内部测试及客户性能测试的相关情况。同时要求其说明判断信远通技术先进、卓越创新等的依据及具体体现,是否存在夸大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书显示,标的公司信远通曾经历多次股权转让。

对此,深交所要求浩丰科技补充说明标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是否存在股权代持行为,并结合标的公司2018年1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时业务经营、账面资产和已取得的软件著作权等研发成果与目前的差异情况,补充说明两次交易作价差异巨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浩丰科技是一家营销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是向银行、保险、制造、商业流通与服务、政府及公共事业等行业或领域,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营销信息化解决方案。